这个结果现在具有双重的含义。就其真正含义而言,它是自我意识至今所经历的运动的结果的一个补充。不幸的自我意识放弃了它的独立,外化了它自己,把它的自为存在转变为事物。这样它就从自我意识又退回为意识,重新以存在、事物为对象。但是这种作为对象的事物,就是自我意识;所以就是自我与存在的统一体、范畴。当意识具有这样规定的对象的时候,意识具有理性。意识,以及自我意识,本来自身就是理性,但只有以范畴为对象的那种意识,我们才能说它具有理性;—不过,它具有理性还是与它知道理性是什么有所不同的。——范畴是存在与“自我”(Sein und Seinen)的直接的统一体,它必须贯穿着这两种形式;而有意识的观察,则正是观察以存在的形式出现的范畴。其结果,这种观察的意识就以命题的形式把意识本来无意识地确信的东西予以表述。命题是保存于理性的概念里的;自我是一种事物这一命题,乃是无限的判断,这是一种扬弃自身的判断。——通过这个结果,范畴于是取得了新的规定性,它就是这种自己正在扬弃自己的对立了。纯粹的范畴,亦即以存在的形式或直接性的形式出现于意识面前的那种范畴,乃是尚未中介的,仅仅现成已有的对象,而意识是一种同样尚未中介的行为。上述的那种无限的判断,则是从直接性向中介性或否定性过渡的环节。这样一来,现成已有的对象,就被规定为一种否定的对象,而与它对立着的意识,则被规定为自我意识或范畴,范畴在观察里曾以存在的形式出现,而现在则在自为存在的形式之下出现了;意识不再想直接找到自己,而想通过它自己的活动来创造自己。它以它自身为它的行动目的,至于在观察里,它只以事物为目的。
精神现象学(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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