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以这种有缺陷的知识的自明性而自豪,并且以此而向哲学骄傲;但这种知识的自明性完全是建筑在它的目的之贫乏和材料之空疏上面的,因而是哲学所必须予以蔑视的一种自明性。—数学的目的或概念是数量,而数量恰恰是非本质的、无概念的关系。因此,数学知识的运动是在表面上进行的,不触及事情自身,不触及本质或概念,因而不是一种概念性的把握。—数学给人们提供可喜的真理宝藏,这些真理所根据的材料乃是空间和一。空间是这样的一种实际存在[1],概念把它的差别登记到这种实际存在[2]里,就象登记到一种空虚的、僵死的因素里去一样,而在这种空虚的僵死的因素里,概念的差别也同样是不动的和无生命的。现实的东西不是象数学里所考察的那样的一种空间性的东西;象数学事物这样的非现实的东西,无论具体感性直观,或是哲学,都不去跟它打交道的。在这样非现实的因素里,也就只有非现实的真理,换句话说,也就只有些固定的、僵死的命题;在每一个命题那里都能够停住,随后的命题自己再从新开始;而并不是从前一个进展到后一个去,更不是因此而通过事物自身的性质产生出一种必然的关联来。而且,由于它出于这样的原则和元素——数学自明性的形式性就在于这里——所以数学知识也就是沿着同一性的路线进行的,因为死的东西,自身不动的东西,到达不了本质的差别,到达不了在本质上对立或不同一的东西,因而到达不了对立面向对立面的过渡,到达不了质的、内在的运动,到达不了自身运动。因为数学所考察的只是数量,或非本质的差别。数学根本不关心什么依靠概念来分析空间为空间向度,来规定各向度之间和各向度内部的联系这一事实。比如说,它并不考察线与面积的关系;而当它比较直径与圆周的关系时,它就遭遇到这两者的不可通约的关系,换句话说,就遭遇到一种概念的关系、一种数学不能予以规定的无限的东西。
序言:论科学认识
[1]“实际存在”初版译作“客观存在”。——编者注
[2]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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