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领权力与生命共存,与真相相关,而具有其特殊性。牧领权力因奉献于个体而不同于君权原则,因服务于个体而不同于法律权力。那么,牧领权力与政治权力的关系又如何呢?牧领权力与政治权力都是尘世的权力,都施加于基本上相一致的对象,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系列的相互影响、相互交织、相互支撑和相互接替,但牧领权力旨在灵魂的拯救和治理,要持续干预的不仅仅是灵魂的日常行为,而且还有灵魂的财富、财产和物质生活,因而显然不同于政治权力。至少直到18世纪,“在其形式、功能和内部技艺上,牧领权力一直完全是特殊的,不同于政治权力”②。这两者的不同,总括说来,就是政治权力施加于法律主体,而牧领权力则施加于鲜活个体。福柯看到教会和国家有紧密联系,甚至有的国王还是主教,但福柯更明白牧领权力的神秘运行方式不同于君权以王国模式公开行使,坚信国王还是国王,牧人还是牧人。作为治理人的艺术,牧领制度既不与政治重叠,也不与教育法和修辞法重叠。
从“解剖政治”到“生命政治”—福柯政治哲学研究
① Michel Foucault, Sécurité, territoire, population, 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 1977—1978, Seuil/Gallimard, 2004, Paris, p.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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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Ibid., p.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