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唯名论原则出发,奥卡姆展开了他的认识论思想。他认为,一切知识的基础是从个体出发的经验。“在我们谈到认识的起源时,个别事物是感官的第一个对象;所以就知识的起源来说,个别事物才是首先被认识到的东西。”为了避免混乱,他指出,个别事物“不仅用数来表示不是一,而且也不是为许多东西所共有的某种自然的或约定的符号”。其次,“我们的问题只涉及一件个别事物真正的单纯的认识”。这就是“直观的认识”。“这种认识是第一位的……因为关于个别事物的抽象认识是以同一对象的直观认识为前提的”①。抽象认识是关于一般的知识,是对许多东西的共同认识。因为一个“种”概念决不能仅仅从一个个体抽象出来。概念的产生在于重复的经验和记忆,例如我们多次看到石头,我们的理性根据重复了的感受,才做出了“石头”这个符号。同时,单纯的抽象认识只是对事物的一个方面的认识。例如“苏格拉底”是有一定形象、高度、宽度的苏格拉底,“如果你忽略了其中之一以外的所有单纯概念,你就不能借此记忆联系到苏格拉底”。“所以一个单纯的抽象认识并不是关于个别事物的真正的认识,而合成的认识才是对于一个个体事物的真正的认识。”②奥卡姆认为认识的对象先于认识存在于心灵之外,认识起源于对个别事物的直观认识,意识到抽象认识是对大量感性材料的扬弃,这些都有合理之处。但他从极端唯名论立场出发,不能理解真正的抽象乃是对事物本质的把握,却未免失之偏颇。
(二)哲学与神学
奥卡姆的极端唯名论态度也直接导致哲学与神学在他那里的截然分离。既然我们的一切知识起源于对个体事物的感知,既然上帝是无法感知的,那么,我们对上帝的任何自然知识就都是不可能的。对上帝的存在不可能有任何直接的证据,因而神学也不可能是严格论证的科学。奥卡姆把整个神学都排除在理性之外,甚至像德尔图良那样认为,三位一体、道成肉身等信条不仅是超理性的,而且也是反理性的。在神学看来是正确的原理,在哲学看来就可能是错误的。所以理性对于信仰问题不仅无能为力,而且有可能动摇神学信条,因而必须放弃证明不能证明的东西。神学的基础不是理性,而是信仰,而信仰应当向启示寻求支持,《圣经》就是启示的真理。《圣经》决不会有错误。和司各脱一样,奥卡姆从维护信仰的主观动机出发,却造成了削弱信仰的后果,这也许是他们所始料未及的。
①②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2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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