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林最初是费希特的追随者,他同意费希特的观点,即哲学应该是从最高的统一原则出发按照逻辑必然性推演出来的科学体系,但是他意识到费希特哲学存在着深刻的局限性。费希特消除了康德的二元论,抛弃了物自体,以绝对自我为基础和核心建立了一个知识学的体系,然而他的哲学体系缺少坚实的基础,因为在自我之外仍然有一个无法克服的自然或客观世界。在谢林看来,绝对自我不足以充当哲学的最高原则,因为它始终受到非我的限制。首先,费希特认为自我无意识地设定非我,这种观点是自相矛盾的。自我之为自我不可能是无意识的,如果它无意识就不是自我。其次,自我与非我是相互限制的,因而所谓绝对自我是有条件的,实际上并不绝对。一方面,没有自我就没有非我,但是另一方面由于非我是自我实现自身的需要和场所,因而没有非我也就没有自我。按照谢林的观点,哲学的最高原则既不是自我也不是非我,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而是超越于自我与非我、主体与客体之上的“绝对”。于是,谢林改造了斯宾诺莎的实体学说,以自然哲学来弥补费希特知识学的缺陷,建立了一个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
一、自然哲学
谢林是作为费希特哲学的信徒走上哲学舞台的,但是从一开始他就有着与费希特不同的哲学旨趣和思想倾向,这种差异决定了谢林哲学的独特地位。正如德国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所说,从1794年发表第一篇哲学论文开始,在以后的十几年中,谢林每年都有一部或多部哲学作品问世,这些著作将费希特的唯心论带入了一个全新的领域,并将一般唯心论引向了一条崭新的道路。①如果说费希特主要关注的是自我、主体或人的问题,那么对自然、客观世界的重视则成为谢林哲学的发源地与生长点,这也是谢林为德国古典哲学开辟的一个重要的领域。
① 参见德]海德格尔:《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4页,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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