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认识活动本身实际上是自己考察自己、自己改变自己的发展过程,所谓批判并不是我们站在理性之外对理性的考察,而是理性自己考察自己,这个理性自己考察自己的过程就是理性的自我批判,也就是理性的辩证法或辩证运动。正如黑格尔后来在《小逻辑》中所说的,“考察思维形式已经是一种认识历程了。所以,我们必须在认识的过程中将思维形式的活动和对于思维形式的批判,结合在一起。我们必须对于思维形式的本质及其整个的发展加以考察。思维形式既是研究的对象,同时又是对象自身的活动。因此可以说,这乃是思维形式考察思维形式自身,故必须由其自身去规定其自身的限度,并揭示其自身的缺陷。这种思想活动便叫做思想的‘矛盾发展’(Dialektik)”①。
由此可见,黑格尔扬弃康德的自在之物的关键在于他把认识看做是一个由知识与对象之间的差别和矛盾推动的发展过程。康德对理性认识能力的批判基本上是一种静态的结构分析,而黑格尔则认识到认识是一个由于其内在的矛盾而运动发展的过程。如果认识是一个过程,那么我们就得承认,认识不是一成不变的,而认识的发展变化不仅表明知识处于变化更新的过程之中,而且表明对象也一样处于变化更新的过程之中。
如果我们接受黑格尔关于理性的自我批判的思想,如果我们像他那样把视野提高到本体论的高度来看待认识的辩证运动,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发生在认识之中的知识与对象之间的不一致实际上不仅是主观性自身内部的问题,同样也是本体论的问题。这就是说,知识与对象之间的矛盾并不是发生在实体之外的主体自身的问题,它意味着实体自身亦与其自身处于矛盾之中。换言之,在我们的认识中发生的知识与对象之间的矛盾,表明这个世界本身还处于不统一不和谐的状态,于是认识的辩证运动就获得了本体论的意义:当认识扬弃了自在之物而达到了自身统一的时候,通过它的活动亦使世界本身达到了和谐和统一。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所展示的就是这个过程,它通过人类精神认识绝对的过程,表现了绝对自身通过人类精神而成为现实,成为“绝对精神”的过程。换句话说,人类精神的认识活动归根结底乃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因为人类精神就是绝对精神的实际存在(Dasein)或“代言人”,它所履行的乃是绝对精神赋予它的任务。
①[德]黑格尔:《小逻辑》,11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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