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尔巴哈进而探讨了人的意志和有目的的活动。他指出,自然没有意志,而人所特有的意志是同人的生存愿望与追求幸福的愿望紧密相连的。生命是人最高贵的宝物。追求幸福是人首要的和基本的愿望,而追求幸福就是追求自由。同时,人的情感、理性和意志也是有机地联系着的。感觉是意志最首要的条件,但理性也是意志的前提,知识是能力的基础,理性使愿望上升为意志,而意志要通过活动实现出来,人的活动因此也就是有目的的活动。与唯心主义不同,人本学的意志自由是在自然界的规定之内的,也受到人的能力的制约。而且,自由也是时间的女儿,是具有历史性的。
基于以上的讨论,人本学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人的本质,如感性是人的本质,爱是人的本质,我欲故我在,人就是他想吃的那个东西,生命是人的最高本质,类是人的本质,团体性、共同性和统一性是人的本质,理性、意志、情感是人的绝对本质,人的存在就是人的本质等等。但人的绝对本质却只能是精神,即理性、意志和情感,这才是人性,是人的根本的、异于动物的标志。人的绝对本质就是类或类本质。类作为一般概念,舍弃了感性的存在,是抽象的;但当它作为人的本质,在至少两个人才得以实现时,作为类的体现者的个体,就是一个感性存在。类本质是无限的,在空间上表现为世界主义,包含了各民族、各地区、各个国家的个体,在时间上表现为通过种族繁衍而在时间中无限的延续。类即人的绝对本质是完善的,一方面人的本质即人的生存目的,是人的价值所在,另一方面人的本质在对象中显现出来,确证和肯定自己,而这种确证和肯定就是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是完善的存在者所特有的标志。因此,人本学所规定的“人的本质只是包含在团体之中,包含在人与人的统一之中,但是这个统一只是建立在自我’和你’的区别的实在性上面的”②。费尔巴哈通过对类、交往和社会性的强调来规定人的本质,无疑比17—18世纪的思想家关于人是孤立的原子的思想深刻得多。但另一方面,正如马克思所批评的,费尔巴哈的“类”不过是“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③而已。
①《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111页。
②同上书,185页。
③[德]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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