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把平面概念化的方式。平面可能是一个隐蔽原则,使所见成为可见的,所听成为可听到的,等等,它在每一个瞬间都使给予的被给予,成为这种或那种状态,这个或那个时刻。但平面本身却不是给予的。它在性质上是隐蔽的。它只能从它所生成的东西中(同时或连续地、共时或历时地)推导、演绎、判断出来。这种平面既是组织的规划(平面)又是发展的规划(平面):是结构的或生成的,而且同时既是结构又是生成,有形组织及其发展的规划(平面),和进化发展及其组织的生成规划(平面)。这些只是平面的第一个概念的微妙意义。过分重视这些微妙意义会妨碍我们掌握更重要的东西;如此构想或构成的平面总是关系到形式的发展和主体的构成。一个隐蔽结构是形式所必需的;一个秘密能指是主体所必需的。由此看来,平面本身将不是给定的。它只存在于补充的维度,即补充它所生成的东西(n+1)。这使其成了一个目的规划(平面),一个设计,一个精神原则。它是一个超验规划(平面)。它是一个类比规划(平面),要么因为它指定了一次发展的显著条件,要么由于它确立了一个结构的比例关系。它可能存在于神的精神中,或存在于生命的、灵魂的或语言的无意识之中:它总是从自己的结果中推导出来的。它总是推导出来的。即便据说它是内在的,那也仅仅由于它在类比意义上(隐喻或换喻意义上)缺场的缘故。树是种子给予的,但却不是作为一个规划(平面)的功能而给予的。这也适用于音乐。发展或组织原则并非自行出现,与所发展或所组织的东西并不直接相关:一个超验的构成原则并不属于声音的性质,并非自行或自为地“有声”。这打开了所有可能的阐释途径。形式及其发展,主体及其形成,都与一个作为超验统一或隐蔽原则而运作的规划(平面)有关。这个规划(平面)总可以描写为被撇开的部分,并未给予它所生成的东西。巴尔扎克,甚至普鲁斯特,不都是这样描述其作品的组织或发展规划(平面)的吗?仿佛那是一种元语言一样。斯托克豪森不也因为不能把其声音形式的结构变成“可听的,”而决意将其说成是与形式相并存的吗?生命规划(平面),音乐规划(平面),写作规划(平面),所有这一切都是相同的:一个规划(平面)是不能这样给定的,而只能从它所发展的形式和它所形成的主体中推导出来,因为它正是为这些形式和这些主体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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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scursive practice series
游牧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