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这一范畴具有一种特性,它似乎既表达了一种社会关系的确定形式,又表达了一种财富的独特形式。任何对价值的考察,都必须同时阐明这些方面。我们之前看到,作为一种财富的范畴,价值通常都被认为是一个市场的范畴;然而,当马克思在上文对“价值关系”的思考中提到“交换”时,他所涉及的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他这里的交换并非属于流通过程,而是属于生产过程—“活劳动同对象化劳动的交换”。这意味着,价值不应仅仅被理解为一个商品分配方式的范畴,它也不试图为自我调节市场的自动性提供基础。相反,它应当被理解为一个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范畴。由此,马克思观念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似乎应被重新解释为生产过程中的可区分的环节。“以价值为基础的生产”和“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生产方式”似乎是紧密相连的。这需要进一步解释。
当马克思讨论以价值为基础的生产时,他将其描述为一种生产方式,它的“前提现在是而且始终是:直接劳动时间的量,已耗费的劳动量是财富生产的决定因素”③。在马克思那里,作为一种财富形式,价值的特征在于,它是由生产过程中耗费的直接人类劳动所构成的,它始终取决于作为财富生产决定因素的这种耗费,而且它取得了一种暂时的形态。价值是一种社会形式,它表达了并且建基于直接劳动时间的耗费。对于马克思来说,这种形式居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位置。作为一种构造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社会关系的范畴,价值表明了它现在是并且始终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基础。然而,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自己的历史发展所造成的结果之间,不断出现着一种张力:
第一章 重新思考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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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Grundrisse,p. 704(第二处斜体由引者所为)。
②同上。
③ 同上(斜体由引者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