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罗蒂的分析认为是福柯提出了“这一信念,即为了让变革发挥作用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了——因此需要一场动乱”(Rorty 1989,64一65),因此他的分析歪曲了福柯。他的分析忽视了德勒兹政治思想的发展,正是这一发展让德勒兹摒弃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概念而代之以“生成一革命”,“生成一革命”是一种向着所有人开放的永恒可能性。就像福柯一样,他将这种个体的和集体的自我转变看作我们“应对不可忍受之事”的唯一方式,在这里,不可忍受之事的界限本身是由历史决定的,并且会发生变化(P231,171)。从这个意义上说,德勒兹和瓜塔里与福柯都认为追求自由意味着不断地努力让我们自己摆脱过去的思考和行为方式。在他们看来,社会和政治变革在以下两方面之间的间接相互作用中展开:一是诸种生成小民族的形式,个体和群体在其中将自己与大民族政治文化区别开来;一是大民族文化的规范(见第八章)。①罗蒂的分析依赖于对下面两种人进行的令人误解的对比:一种是那些仍然受控于康德自由观的人,他们将自由视作一个内在的领域,不受自然必然性影响;一种是那些将自由仅仅看作对偶然性的认识的人(Rorty1998a,326)。实际上,福柯、德勒兹和瓜塔里同他一样将自由理解为对偶然性的认识,一样相信权力关系内部可能永远存在着能动作用。这意味着永远有可能反抗诸种统治和排除形式,他们认为这种反抗只是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于下面这一正在进行的过程之中,即迫使可能做什么或可能是什么的界限后退,但绝不会最终或完全实现这一过程。如此一来,变化总是由特定的变革造成,因为新概念的创造而成为可能的再描述促进了那些局部的和具体的方式,而未来将以这些方式不同于过去。
第三章 再描述性哲学:德勒兹与罗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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