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勒兹此时的历史观沿用了阿尔都塞提出的观点,即不同种类的历史性对应着特定的生产方式:封建生产方式的时间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时间性,等等。②然而,因为资本主义只是一种解决社会本身这一问题或纯粹事件的办法,因此这一结构一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也必须解释如何从一种社会结构转向另一种社会结构。它表明对下面这两种事件的区分:一种是表达特定生产方式在历史中展开的事件,另一种是表达从一种生产方式转向另一种生产方式的事件。在一个让人想起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这个概念的词中,德勒兹提出一种答案到另一种答案的历史过渡是这样发生的:通过将特定结构的奇点“浓缩”进一个“极端时刻,在恰当的时机(Kairos),它让[新的]答案爆发出来,就像某种突然的、粗暴的、革命性的东西一样”(DR 246,190)。①社会这一纯粹事件在这些革命时刻突围而出进入历史,德勒兹认为这些革命时刻体现了某种自由,“这种自由总是隐藏于旧秩序的废墟和新秩序最初的成果之间”(DR 250, 193)。
第四章历史、生成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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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他1967年关于结构主义的文章中,德勒兹写道:“就时间而言,结构主义的位置因此是非常清楚的:时间总是一种现实化的时间,根据该时间潜在共存的诸要素根据各种不同的节奏被实现。时间从潜在走向现实,即从结构走向其现实化,并不是从一种现实走向另一种现实……”(ID251一251,180)
②根据阿尔都塞,“每种生产方式都有一种特殊的时间和历史,生产力的发展以某种特定的方式将它打断”(AlthusserandBalibar1970,99)。因为不同生产方式的要素可以共存于某种特定的社会构型之中,这意味着社会构型的不同层面将会在它们自己相对独立的“时间”中发展。泰德·斯通尔兹说明了德勒兹时间观的这一方面与阿尔都塞和巴里巴尔的时间观之间“惊人的相似”(Stolze199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