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这一纯粹事件可以表现为其中任一种形式。虽然它常常是一种喧闹的、惊天动地的事件,但这并不排除它还是一种正在进行的、寂静无声的事件这一可能性。甚至殖民被实现后,仍继续悄无声息地以下面的方式进行着,即不被察觉地转移给那些未受直接影响的人。它是建立在原住民领土上的社会无法摆脱的一个事件,这些原住民仍陷于一种内部的流放中。殖民事件可能会重新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出现于历史中,比如在下面这些努力中:努力通过法律和政治途径重新协商对法理学问题给出最初答案的条件。1992年澳大利亚的马博判决和突然将原住民土地权这一法理引入澳大利亚法律就是如此。高等法院做出的一个判决让下面这样一个事件重新活动起来:它尚未完全停止,而是继续笼罩着澳大利亚原住民和非原住民的关系史,就像“碎浪之上的薄雾”一样。①这一判决发生的历史时刻需要回到以前的殖民事件,将殖民过去的要素瓦解到现在之中,让它们成为正在进行的关于未来的阐释中的部分。在这样的时刻,我们看到原住民社群和移民者社群可能会有一种截然不同的关系,其前提是互相认同和互相平等,而不是吞并与征服。用德勒兹的话说,哲学的问题是从殖民遭遇及其余波那里得到一个新的概念,将这一事件以可以让一个真正的后殖民社会成为可能的方式反现实化。
第五章 殖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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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的第二部分“大事件”:“最伟大的事件——那些不是我们最喧闹的时刻,而是我们最寂静的时刻。世界不是围绕着发明新喧闹声的人们而转,而是围绕着发明新价值的人们而转,它转动的时候无声无息。”(Nietzsche 200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