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加拿大政治理论家詹姆斯·塔利提出的下面这一论点的意义所在,即历史提供给我们欧洲民族国家和原住民之间的遭遇可以据以发生的其他原则。这些原则包括认可、同意和连续性原则,它们早已形成欧洲以及北美的洲际关系或国际关系的基础(Tully 1994,169-180;1995,116—139;1998)。塔利提出的关于根据宪法而建立起来的公平、公正的联盟之原则和原住民提出的协约关系要求让我们有理由认为那个问题—殖民为之提供了一个答案—的纯粹形式不是占领问题,而是遭遇问题。对整个现代时期的欧洲殖民者来说,这个问题是在非欧民族属于较低的文明等级这一看法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改善那些低等人生活状况的义务与兼并其领土的权利密不可分。但是,如果摒弃了这一看法,该问题的纯粹状态就表现为不同民族共存的条件这一问题。在由国家统治的欧洲社会和根据领土统治的原住民社会这一划分两边,存在着许多不公平现象,但他们之间的遭遇没有必要采取合法吞并的形式,而这种遭遇经常采取这些形式。殖民这一事件可能会以平等者之间的互相尊重和互相合作为基础展开。它可能是这样一种遭遇—这也是一种在很大程度上彼此陌生的民族和文化之间的和解事件。像这样重新用概念来思考事件是这样来反实现殖民这一历史过程:它呼吁新的民众,呼吁他们在共同拥有的土地上建立新的关系。
第五章 殖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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