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司的臭味,喜欢起司:喜欢锦衣玉食的人>等等)。可以认为哲学和政治中成熟的意见或根深蒂固的意见依循相同的模式,将特定的假设、信条或信念与感受和某类主体联系起来:等级制度,反对:平等主义的〉;重新分配财富,支持:社会民主人士>;等等。然而,德勒兹强调哲学概念不是功能,因此不能简化为意见。他讽刺“西方普遍的民主哲学观”,认为交流意见不能产生概念,不管它在“罗蒂先生家里于茶余饭后”提供了多少“令人愉快的或咄咄逼人的谈话”(QP138,144)。他明确反对交流意见是一种创造概念的方式这一观点,虽然他并不一定反对谈话本身带来的乐趣。此外,从哲学概念和意见具有明显差别中得不出任何有关交流意见的结论,或者有关政治领域中需要共识的结论。
现在从政治过程这一角度考虑一下民主与意见的关系。如我们上面特别指出的,芒格称信念的内在性平面对民主政治而言很必要,这是对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当代自由民主国家中被看作公共讨论的那些讨论是对该平面充分的现实化。因此,当德勒兹批评公共讨论目前采取的政治形式“虚构”共识或让人民大众顺从当权者时,不能认为他在拒绝公共理性这一观念本身,他拒绝的只是公共理性目前采取的形式。芒格称,对德勒兹而言,民主是意见和共识的领域,因此从根本上说是大民族的。在此基础上,他断定德勒兹反对民主本身。事实远非如此。
第八章 德勒兹与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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