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交换价值一象征交换:第2条与第5条所描述的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如何被转变为符号/价值的过程(或者同样也是物/形式和商品/形式如何转变为符号/形式的构成),第3条和第6条则是通过象征交换而对这两种形式(即经济的形式)的超越。根据我们的再界定,其中将符号/形式蕴涵于一般政治经济学领域之中,由此第9条作为第3条和第6条的完成阶段成了一种对符号/形式的超越,即象征交换。
在此,并没有说清楚这三种形式(即一般政治经济学所描述的形式)与象征交换之间的关系。相反,只存在着一种与这些形式的坚决的分裂和超越,一种对这些形式永久的解构,这些形式都不过是价值的符码(codes de la valeur)而已。确切说来,并不存在象征“价值”,而只存在象征“交换”,它将自身界定为一种与价值和符码不同,并超越了它们的存在。为了象征交换的诞生,所有价值的形式(物、商品或者符号)都必须被否定。象征交换是与价值领域完全割裂的另一个领域。
7.符号/交换价值一使用价值:符号,如同商品,也可以产生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社会等级、不同地位、特权阶级以及它们所支撑的文化都可以算作某种利益、一种个人的满足感,从而成为一种生存的“需要”(一种依据差异性符号的“有用性”以及对它们的“消费”而产生的社会价值的增值需要)。
147
160
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