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些有意义的方面,例如营造氛围的灯光—人们究竟是喜欢在黑暗中看电影的感觉,还是将灯隐蔽起来或者正常放置?以及物能否被移动:是否能够自由地移动,还是根本就是固定的?所有这些标准都与使用的量以及使用的选择性有关,它们勾勒出了每个社会阶层所具有的一致性结构。但是,探询的过程以及经验的连接,不管它们如何的细致,都从来不能给我们一种被分层的社会面貌,这一点对我们来说仍然很重要。这些研究为我们展示的是从一个阶层向另一个阶层之间完全不同的转变方式,起初是为了炫耀,后来则成为可选择性的使用,起初是一种内在的仪式,后来则变成了一种自主的文化行为,但在这种描述中,对于以物为中心所进行的仪式化的操持与对于以功能和意义为中心所进行的理性的操持之间并没有进行理论上的区分。只有一种文化理论,基于一种充满矛盾的社会分层的建构,才能够阐发这种理论区分。经验的研究只是构建了,并且也只能构建一种显而易见的分层逻辑(logique de la stratification)(通过一些不同的表格来区分/吸纳/转变——持续的上升);理论的分析能够构建一种阶级的逻辑(区分一排他)。只有对于那些将电视机视为一种物的人,电视机也才是一种文化行为:在这样一个极端的对立中,一种文化的阶级特权才被建立起来,并且本质上显现为一种社会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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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符号的功能与阶级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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