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假设的威力就在于它们在骨骼、大脑和工具之间建立的关系。它们的局限就在于没有提供认识理智——即一般性的社会技术差异化过程的方法,理智本身也是外在化运动的直接结果。“第二起源”是不存在的,起源是完全不存在的。勒鲁瓦-古兰本人也对我们以下将要引用的论述中的两分法提出过怀疑。他认为,新人时代是前额发展的时代,大脑皮层“是人格的主要因素[……],它在对操作、预见、清晰的意识的把握方面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他进而指出,只有从大脑前额起决定作用开始,“人们才能提出真正人类意义上的理智和反思的概念”,这无疑是说:我们现在认识的理智和反思的概念。
“我们不能否认最早的猿人已经具有大脑前额的某些发展的可能性[……]。当我们承认,在南方古猿和旧人的时代,技术的发展大致追随脑壳的发展时,我们已经考虑到具有个体特征的创造性理智的因素。”
事实上,这个“个体理智的作用”基本上被忽视了,它从来未被“考虑”,而且,在这种形式下提出的问题是不确切的:这里涉及的与其说是理智不如说是超前。个体的理智不是一个本质性的问题。尽管如此,以上论述淡化了原来在原始人类各阶段之间作的过于清晰的划分,勒鲁瓦-古兰由此出发,提出了关于最后一个阶段的基本观点,即社会的决定性作用:“随大脑发展产生的最明显的事实就是:社会相对于种属而言所取得的重要性。”这句话是否指:社会在此之前并不存在?当然不是。毫无疑问,存在着一个使人类发展中的决定性因素发生转移的动力。但是要划清不同阶段之间的界线则非易事。一切都一下子产生,它们又同时发生差异。记忆这个无机物的有机化是基本的因素,它构成了第一性的动力。这个第一动力创造了其他的一切,它在自身变化的同时也改变了其他一切事物。在这样一种复合体系中,大脑的发展是无机物的有机化运动造成的世界发生根本性变化而带来的结果之一。也就是说,大脑是这种变化的有机性结果。它不是变化的原因。此外,这里所涉及的并不是一个原因的问题,而是一个推动,它带来的能动性发展渗透、占据并贯穿了工具、大脑皮层、群体和地域等方面的发展。在这个问题上,或是选择划分界线,或是选择破解不同层次的趋势所构成的运动,这些运动是相互渗透的,缓慢而混乱的,甚至显得前后矛盾,根据这种选择的差异而形成两条不同的分析道路。
第一部分 人的发明
着重号系作者加。
《手势和语言》,第1卷,第1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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