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存在的历史的延迟时间
此在就是差异的存在者。差异的存在者必须从两种意义上理解:时间上的推迟,即本质地被抛射在延迟运动中;由此存在者也就根本性地具有差异,既不确定,也不确实。存在者在差异和延迟中推迟超前:超前总是指差异和延迟。此在需要存在:它并不简单地存在,它只能是它未来的存在,它就是时间。超前是指走向终结的存在。此在知道自己有一个终结。但是它不可能认识自己的终结。此在的终结就是它存在的方向和准则,但是终结并不为此在而存在。此在为终结而在,但终结不为此在而在。尽管此在完全知道它的终结,但是终结对于此在永远是一个不可知的东西:关于终结的知识总是在自身的相关差异化过程中隐退和遮蔽。此在的终结是不确定的。然而它却知道终结。因此,此在所知,并且是从根本上所知,乃是不确定的,它是不可计算的,而且是根本不可证实的。诚然,此在具有他人的终结的经验,所谓他人即非自身。然而自身的终结恰恰只能属于自己,就此而言自己的终结从本质上说是隐蔽的。这种无终结存在本身就是此在之有限性的标志,即终结的无限性,这是一种彻底的终结,它只能在相关差异中完成。这个我之为我的延迟和差异—相关差异—就是超前。超前作为此在的无终结的有限性,标志了关于此在的根本性知识的不确定性。此在既然是向终结存在,所以它投射终结。终结只有被当作此在的终结才能被真正投射:这是一种不确实的、孤独的投射,恰如此在无先定的命运、并具有存在的需要。此在只能在相关差异中存在,其意义不仅仅指时间的推迟、或保留和本质的保留、或延迟,它是指差异化运动:作为此在的时间就是真正的个体化原则。由于差异和延迟是不可分割的,所以时间从本质上说就是延迟的时间。走向终结的存在,就是需要存在,也就是尚未存在。但是需要存在同时也意味着存在于实际性之中。在此,根据普罗米修斯神话,我们偏向于把存在于实际性之中表示为:存在于代具性之中。此在从本质上说就是在世,这就是说世界之于此在有一个已经在此。构成这个已经在此的主要因素就是:和他人同在,传统,对自身存在的传统的先入之见,简言之,人们。在这个“已经在此”中,关于“需要存在”的知识既得到传播也受到遮蔽。在已经在此中遮蔽的就是我的存在、需要向终结存在。此在最通常的存在形式是“程序存在”,也即最普通的实际性的存在方式。所以,超前总是以计算的形式形成于烦忙之中:确定非确定性,遮蔽终结的个体化和不确实性。如果超前被理解为一种计算,那么它就是“自我崩溃的超前”。计算的提问方式“不懂得确实的过去存在的不确定性,而恰恰要确定不确定的时间”,也就是说,要计算不可计算之物,把不可程序化的东西放进程序中,证实不确实的东西。可能性通常就是这样被理解的。这种通常的可能性属于终结这个极端的可能性。对于此在而言,需要存在始终意味着存在于实际性中。正因为如此,根据海德格尔的观点,超前总是此在向其过去和现在的回归,这个向过去和现在的回归却只能是向一个不属于此在的过去的回归—如果我们从爱比米修斯原则的角度看这个回归,那么它只能是向代具的回归。此在的过去以及相对此在的过去就是它的实际性,因为它不可能成为它的过去本身。这个过去是传递下来的:它之所以是此在的过去,其意义就在于此在从这个过去出发来实现超前—即此在就是过去。此在的过去必然外在于此在,然而此在却又只能是这个不属于自己的过去。所以,此在只能在相关差异中成为过去:它既依赖不属于自己的过去即差异,也依赖于“程序性”的存在即延迟的尚未存在。它只有不确实地存在于尚且属于程序性的存在之中,才可能在超前中实现存在的需要:换言之,它必须重复它的程序—正如普罗米修斯(的过失)重复爱比米修斯(的过失)一样。由此可见,需要存在包含了双重意义:
技术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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