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一个困难,根据我们采取的解决方法,它直接牵涉到对一般性技术发展的解释的选择。居维叶由于没有在他的领域中明确地在决定性的趋势和物质事件之间建立本质的区别,所以也遇到了类似的难题。“有些一般性的趋势可以产生相互间没有物质亲缘关系的相同的技术”,也就是说,这些技术赖以产生的民族之间没有交往,并且,“无论地理区域如何接近,事件本身总是个别、单一的”。尽管组成事件的技术物体属于同一个趋势,然而它们却是多种多样的。因此我们必须在一般趋势以外去寻找这些不依赖于趋势的多样性的原因,这些原因通常和它们的技术经济体系联系在一起。这就需要区分普遍决定性的趋势和带有种族“特性”的地域化的趋势。
这里就遇到了技术和种族之间的关系问题:“我们在阿拉斯加的爱斯基摩人、巴西的印第安人和非洲的黑人那里,都发现了把木簪或骨簪穿缀下唇的习俗。其中一定存在着某种技术同一性,但是至今为止,还没有一项严谨的研究能证明这些民族之间存在着亲缘关系”。似乎它们之间有一个既定的趋势、或者是一个普遍的事件,这种普遍性不能用种族之间的文化影响来解释,因为它们之间没有任何往来。相反,“马来亚、日本和西藏三个民族的耕犁呈现三种近似的造型,这当然和三个民族的古老的历史有关:每一种造型都因土壤、安装、套辕以及该造型所反映的符号和社会的意义等因素的不同而各具匠心和风格”。在此,我们试图在比较各种事件的同时,得出一些关于同一种原型传播在各种特殊造型中的条件的结论,这些结论介乎两种观点之间:一种是简单化的决定论观点,它看不到事件的复杂性;另一种是历史-文化的观点,它力图寻找一个发明的根源和影响其他民族形式的某个民族特性。由此就很容易得出一个更一般性的观点:技术发明以几个文明区域为起点,以同心圆的方式向外传播。最后,“一切都似乎证明了存在着一个耕犁’的趋势,它于某时某地实现于某个单一的事件之中,同样,这个趋势也往往在相当大的时空范围内实现于一定的历史关系之中”。
第一部分人的发明
《人与物质》,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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