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2010年,一个叫达西·弗林(DarcyFlynn)的律师控诉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高级管理层违反了联邦法律,因为他们销毁了调查过程中的关键证据。在抛出这项重磅指控之前,弗林曾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任职14年。当时该机构本来已经(与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达成一致,同意将所有的重要文件至少存放25年,“其中包括与初步调查有关的案件信息”。但弗林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示调查人员将17000件被调查案件的“相关文件”予以销毁。假如该机构依法对其内部存储器系统进行了妥善的维护,可能对于一些劣行金融公司的指控就会容易得多。
文件销毁后,想要揭露金融监管机构和私人公司之间的暖昧与维护关系就难上加难了。已被调查的案件揭示了令人不安的“旋转门”原理。政府监督项目发现,789个案例中的前证券交易委员会人员曾在离职前两年成为某家公司的代表。如果他们现在的雇主就是之前的被监管人,那么他们自然会在数据中制造黑洞。
记者也经常被金融监管机构的不透明性所挫败。在金融危机前《纽约时报》的威廉·科汉(WilliamD.Cohan)就曾对高盛集团和贝尔斯登公司做过调查,尽管他根据《信息自由法案》一再提出要求,但证券交易委员会几乎没有给出任何信息。科汉发现一系列的关键事件都关乎公众对金融危机的了解。他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经掌握了相关的文档证据,只是拒绝透露而已。科汉对这个决定感到失望,他认为:“如果我们的政府机构继续利用权力对公众隐瞒信息,那么任何监管改革都无法平息华尔街的暴乱。”如果没有透明度,问责制将是一纸空谈。联邦机构行动(更不要说私企行动)的全透明还非常遥远。多数监管机构的现状是资金不足、人员短缺,而且很多管理者都在计划着将来去他们当前监管的公司中谋一个肥差。
第五章监督者由谁来监督?
①“旋转门事件”,指的是个人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双向转换角色、穿梭交叉为利益集团牟利的机制。—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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