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者成为债权人,买者成为债务人。由于商品的形态变化或商品的价值形式的发展在这里起了变化,货币也就取得了另一种职能。货币成了支付手段。(第233页)
但是,仔细注意:“债权人或债务人的角色在这里是从简单商品流通中产生的”,但是这也有可能出现短暂的变化,偶尔“更牢固地结晶起来”,通过上述论述,他提出了一个更加确定的阶级关系。他将这种动力与古代世界的阶级斗争和中世纪的争斗“以负债封建主的破产,他们的政治权力随着它的经济基础一起丧失而告终”相比较。(第233页)所以,在债券人和债务人的关系中,存在一种权力关系,虽然其性质还需进一步确定。
那么,在一般商品流通中,信用的作用如何?假如我是一个债权人。你需要货币,我把钱借给你,同时认定我随后将钱要回。流通的形式是M-C-M,这与C-M-C有很大不同。为什么我为了稍后取回同样数额的货币而流通货币呢?在这种流通方式中,对我没有任何好处,除非我最终得到的比我开始时拿出的货币更多(可能读者已经很清楚这一分析内容在书中什么地方处于主导地位了。)
随后是非常重要的一段话,而这段话的重要性太容易部分地因为马克思用了复杂的语言表述方法而被人们错过了。我几乎引用了这段话的全部内容:
现在我们回到商品流通领域来。等价物—商品和货币—不再同时出现在卖的过程的两极上。现在,第一,货币在决定所卖商品的价格上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由契约规定的所卖商品的价格,计量买者的债务,即买者到期必须支付的货币额。第二,货币执行观念的购买手段的职能。虽然货币只是存在于买者支付货币的承诺中,但它使商品的转手实现了。只是当支付日期到来时,支付手段才真正进入流通,就是说,从买者手里转到卖者手里。流通手段转化为贮藏货币,是因为流通过程在第一阶段中断,或商品的转化形态退出了流通。支付手段进入流通,但这是在商品已经退出流通之后。货币不再是过程的中介。它作为交换价值的绝对存在,或作为一般商品,独立地结束这一过程。卖者把商品转化为货币,是为了通过货币来满足某种需要,货币贮藏者把商品转化为货币,是为了以货币形式保存商品,欠债的买者把商品转化为货币,则是为了能够支付。如果他不支付,他的财产就会被强制拍卖。因此,现在由于流通过程本身的关系所产生的一种社会必要性,商品的价值形态即货币就成了卖的目的本身。(第233—234页)
二货 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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