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利息、信贷与“虚拟资本”
第一节生息资本、利息与企业主收入:资本拜物教的完成
货币自其存在以来,大概就已经凭利息被贷出了。早在整个经济按照资本主义方式组织起来之前,生息资本便存在了。我们在各种社会形态中,包括古代的奴隶制社会以及中世纪的封建社会,都发现了它的踪影。在前资产阶级社会中,一方面,王室往往通过借债来维持其奢侈消费或支持战争,然后,债务和利息再由税收和劫掠来偿还。另一方面,陷入危机的农民和工匠也会借债,他们必须通过劳作偿还,但由于其危机和20%、30%或者更高的利息率,他们往往不可能偿还,从而常常会失去房子和土地。通过“高利贷”来侵占财产是普遍现象。贷出者仿佛是“吸血鬼”,随之而来的是对高利贷的仇恨。
在资本主义制度中,即当生产按照资本主义方式组织起来后,货币借贷所处的条件也不同了。基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部分货币能够转换为资本,人们可以期待这一部分资本带来平均利润。货币不再是简单流通中价值的独立表现,故而也不再可与任何商品交换。货币现在是一种可能的资本:
就它作为可能的资本,作为生产利润的手段的这种属性来说,它变成了商品,不过是一种特别的商品。或者换一种说法,资本作为资本,变成了商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3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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