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存在着语言活动的常量或共相(universaux),它们能够使我们将语言界定为一个同质的系统
结构的不变项的问题—结构这个观念是不能与这些原子性或关系性的不变项相分离的—对于语言学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正是在此种条件之下,语言学才能要求一种纯粹的科学性,不是别的,正是科学……,并免受所有那些被认为是外在的、语用学的因素的侵扰。这个不变项的问题具有众多紧密相关的形式:(1)一种语言活动的常量(音位的,通过沟通性;句法的,通过转化性;语义的,通过生成性);(2)语言的共相(通过将音位分解为区分性特征,将句法分解为基本成分,将意谓分解为最小的语义元素);(3)将常量联结在一起的树,以及树与树之间的那些二元性关系(比如乔姆斯基的线性的树形的方法);(4)原则上与语言同外延的能力,通过合乎语法性的判断而得到界定;(5)同质性,它依赖于这些要素和关系,同样也依赖于直觉的判断;(6)共时性,它建立起一种语言活动的“自在”或“自为”,不断地从客观系统过渡到对其原则进行把握的主观意识(语言学家自身的主观意识)。
我们可以摆弄所有这些因素,对其进行删减甚或增加。不过,它们将始终保持为一个整体,因为我们可以在某个层次之上发现所有其他层次所共有的本质。例如,语言一言语的区分在合语法性的层次之上则对应于能力一行为的区分。如果有人反对说能力和行为的区分完全是相对的—一种语言能力可以是经济的、宗教的、政治的、美学的,等等;一位小学老师的教学能力参照教学监察员的判断或政府法规才能成为一种行为,那么,语言学家就会回答说,他们正准备增加能力的层次,甚至是将语用值引入到系统之中。比如,布莱克勒(Brekle)就提议增加一种“特异性的(idio-syncrasique)行为能力”的因素,它与所有语言的、心理的或社会的因素相关。然而,如果语用学被视作是拥有着其自身的常量和共相,那么,此种语用学的介入又有何用处?而且,在何种意义上,像“我”“承诺”“知道”这样的表达要比“打招呼”“命名”或“判决”更为普遍?①同样,当我们竭力想要让乔姆斯基式的树长出幼芽、想要瓦解其线性的秩序之时,我们将一无所获、将无法构造出一个根茎,只要那些标志着断裂的语用学组分仍被置于树的顶端、或在衍生的过程之中被消弭。②事实上,最为普遍的问题涉及抽象机器的本性:没有任何理由将它的“抽象”与共相或常量联结在一起,这样就会消除抽象机器的此种特异性,即它是围绕着变量和流变而被构造出来的。
资本主义与精神分裂(卷2):千高原(修订译本)
① 参见 H. E. Brekle,Sémantique,Armand Colin,pp.94—104:关于一种普遍的语用学和“对话的普遍概念”的观念。
② 关于此种萌芽及其不同的表现,参见 Wunderlich,«Pragmatique,situation d'énonciation et Deix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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