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假设三个资本的利润率都为20%、剩余价值率都为100%:
第一种情况:
70c+30v+30m,产品价格=70+30+(70+30)×20%=120; 产品价值=130。
第二种情况:
80c+20v+20m,产品价格=80+20+(80+20)×20%=120;产品价值=120。
第三种情况:
90c+10v+10m,产品价格=90+10+(90+10)×20%=120;产品价值=110。
可见,在平均利润率的作用下,出现了产品价值与产品价格背离的情况。第一种情况产品价值高于产品价格,在平均利润率的作用下,只能实现部分的剩余价值(30的总剩余价值量实现了20);第三种情况下,产品价格高于产品价值,不仅实现了全部的剩余价值,还额外获得了总量为10的剩余价值。只有第二种情况,产品价值与产品价格相等,刚好实现了剩余价值,资本的有机构成处于平均水平。
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不仅影响本生产部门的各个资本的利润与剩余价值之间的关系,还影响到不同部门之间的利润与剩余价值之间的关系。单个资本、一个部门的资本生产的实际的剩余价值或利润,与商品出售的生产价格中包含的利润相一致,这仅仅是一种偶然的现象,不相等则是通常的现象了。也就是说,不仅剩余价值率与利润率不相等,而且利润和剩余价值也不相等。只有在全部总资本的基础上,才能说剩余价值与利润相等。可是,单个资本家是不会关心总资本与总利润,只会关心自己能从总利润中分享多少。
随着平均利润率的形成,资本主义也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剩余价值与利润之间的差异性就把利润的起源完全掩盖起来了,对资本家是如此,对工人也是如此。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工人劳动创造价值的观念就已经被遮蔽掉了,价值这个概念也就失去了依据。因为资本家只看到了自己在死的和活的劳动上的支付的东西,看到了回流的利润只与他付出的资本总量相关,而与工人无关。价值这个概念被动摇了,工人也无法认为自己的劳动创造了价值。结论只能是,利润是商品内在价值以外的东西。因为,任何部门的利润,并不是由该部门的价值形成过程所决定的,而完全是由外在条件决定的。
资本社会的结构与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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