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的藏经阁 · 原书印刷页

交往与社会进化 · 第 165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94 · 第四章走向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

书名
交往与社会进化
作者
未记录
印刷页
165
PDF 物理页
194(从 0 开始)
章节
第四章走向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
UUID
ba5508dd-cbe1-4126-aea9-a8f0fad2633e
来源类型
original_book
页面 SHA-256
fae592a859a2ae69ac9c62cd937500037eabfb5d2fd625c404fd1ed44fe422f5

(2)被社会的个体成员或边缘社会集团首先获得的学习能力,通过范例性学习过程进入到该社会的译解系统中。集体享有的意识结构和知识储存代表着—从经验知识和道德-实践洞见方面——某种可社会地加以运用的认识潜能。

(3)我们也可以在社会的角度上谈论进化学习过程,就进化学习解决着那些代表进化挑战的系统问题而言。这些问题超过了既定社会形式所限定的适应能力。社会能通过应用包含于世界观中的认知潜能于重组行为系统,进化性地进行学习。这个过程可以被呈示为某种已经在世界观中发展了的理性结构的制度体现。

(4)新的组织原则的引入意味着新的社会一体化水平的建立。这一点反过来又使提供(或制造新的)可利用的技术-组织知识成为可能,它创造了一种可能性,也就是,生产力的某种增长和系统复杂性的某种延伸。这样,对于社会进化来说,道德-实践意识领域中的学习过程就作为领步者发挥着功能。

2.根据这些定位点,我打算给出下列有关阶级社会起源的解释概略:

(1)需要解释的现象乃是政治秩序的产生,该政治秩序将社会加以组织,以便社会成员隶属于不同的血统世系。社会一体化功能从亲族关系转变为政治关系,集体同一性不再由某个共同祖先、而是由某个共同统治者来代表。

(2)该现象的理论阐释。一个统治位置赋予运用合法力量的权力,力量的合法性不能仅仅以亲族身分的委认为基础,因为建立在家庭地位或一般的合法化亲族关系基础上的要求,乃是被统治者的政治权力严格限定的。在法律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即它拥有习惯性道德的特征—被认可后,合法性力量就使司法管理的功能、司法者的地位具体化。当司法者代替了那种被束缚于仅仅是被卷入集团的偶然性力量群集的仲裁者角色、又能根据主观际认可的并被传统所承奉的法律规范进行判断时,当他把当事人的意向与具体行为的后果一并考虑时,当他不再由对破坏者施加报复和恢复原状的观念作指导、而是惩罚犯罪一方对某种规则的亵渎时,情形就是如此。合法性力量首先拥有在习惯性司法管理中运用制裁力量的形式,与此同时,神话世界观作为对自身解释功能的补充,也在合法统治的意义上发挥着证明功能。

第四章 走向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

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