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布罗克巴斯特公司(Blockbuster)凭借其雄厚的企业基础大肆扩充,新开了600家录像带出租点(扩充面积总计达500万平方英尺)。创办人韦恩·惠詹加(H.Wayne Huizenga)宣称8700万户美国家庭在过去15年中在录像机上的投资达300亿美元,好莱坞为卖给他录像带而下了大赌注,不敢再签订视频点播协议了。
我不知道你怎么想,但是只要有好一点的选择,明天我就会扔掉我的录像机。对我来说使用录像机就好比要携带(和归还)一大堆原子,怎么比得上不用归还、不用付押金的比特呢?尽管我很敬佩布罗克巴斯特公司和它的新业主维康公司,我还是认为不出10年,录像带出租业就会销声匿迹。
惠詹加的论点是,按次计费的电视(pay-per-view television)显然没能行得通;那么视频点播凭什么会成功呢?但是出租录像带采取的正是论次计费的方式。事实上,布罗克巴斯特的成功,恰好证明了按次计费的方式是行得通的。目前,租借录像带和视频点播的唯一差别在于,要浏览商店里出租的原子,毕竟还是比浏览比特的菜单容易多了。但是,情况正在迅速改变。富于想象力的、以代理人为基础的系统将会使电子浏览器变得更迷人,到那个时候,视频点播将不会像布罗克巴斯特连锁店那样受限于几千种选择,而将提供可以说是无限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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