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方式的概念一方面强调阶级关系(生产关系)的辩证联系,另一方面强调资本、劳动和技术(生产力)的组织形式之间的辩证联系。阶级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决定谁拥有私有财产,并有权让其他人生产的剩余价值不属于他们自己而是被私有财产所有者所占有。阶级关系包括一个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无产阶级被迫生产剩余价值(而被有产阶级占有)。生产关系决定了产权关系谁拥有多少劳动力(全部、一些和没有)份额、生产工具、劳动产品分配方式和商品的分配,以及用于捍卫产权关系和劳动分工的压迫方式。阶级关系是生产关系的组织形式,在其中,统治阶级控制着所有权和分配方式,以及剥削被统治阶级的压迫方式。在一个无阶级的社会中,人类共同控制着所有权和分配。每个经济体每年生产一定量的产品。特定的资源被投入并且有一个特定的产出。如果经济没有因危机而收缩,那么盈余产品就会产生,即一个初始资源的超量。产权关系决定了谁拥有经济的最初资源和剩余。表6.3根据各种所有制模式即产权关系区分了不同的生产方式(父权制、奴隶制、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共产主义)。压迫的方式包括:人身暴力(监督员、保安部队、军队);结构性暴力(市场、制度化的雇佣劳动合同、私人财产的法律保护等)和文化暴力(认为现有秩序是最佳的或唯一可能的秩序的意识形态,并试图通过替罪羊来推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形态)。我们需要一个自由而没有压迫的社会。配置和分配模式定义了产品是如何配给和分配的: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每个人都得到生存和满足人类需求所需的任何东西。在阶级社会中,分配是以交换的形式组织的:交换是指用一种产品交换另一种产品。如果你没有什么可交换的,因为你什么都没有,那么你就不能得到其他的商品和服务除非那些不是用于交换,而是免费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交换的组织形式有多种:一般交换、交换价值的交换(x量商品A = y量商品B)、最大化交换价值的交换以及资本积累的交换。劳动分工界定了谁在家庭、经济、政治和文化领域从事哪些活动。从历史上看,存在着性别分工、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由专家进行的许多不同职能的分工以及由于生产全球化而导致的劳动的国际分工。相反,马克思则设想了一个由多面手(通才)组成的社会,它克服了劳动分工,使社会建立在全面的、普遍活跃的人的基础之上。马克思指出,“资本并没有发明剩余劳动。凡是社会上一部分人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地方,劳动者,无论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不论这些所有者是雅典的贵族,伊特鲁里亚的神权政治首领,罗马的市民,诺曼的男爵,美国的奴隶主,瓦拉几亚的领主,现代的地主,还是资本家”(Marx,1867c,334—335;译者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72页)。马克思提出,在阶级社会中,“劳动=创造他人的所有权,所有权将支配他人的劳动”(1857/1858b,238;译者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2页)。历史的另一种选择是共产主义社会和生产方式,在这种社会中,阶级关系被瓦解,剩余产品和私有财产被共同拥有和控制。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系统辩证地相联系:我在本书的第二章第二节第一部分(见图2.2)中指出,拥有劳动力的人类主体在劳动过程中与生产资料(客体)相互作用,生产资料由劳动对象(自然资源、原材料)和劳动工具(技术)构成。在劳动过程中,人类借助于劳动工具、使用他们的劳动力以改变劳动对象(自然、文化),其结果是一个劳动的产品,也就是黑格尔式的主客体,或如马克思所言的一个产品。在这个产品中,劳动已经与其对象联系在一起:劳动被对象化于产品之中,劳动对象结果被转化为一个满足人类需要的使用价值。生产力是一个系统,在其中,主体生产力(人类劳动力)利用机器生产力(客体生产力的部分)以改造部分自然生产力(也是客体生产力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而产生了劳动产品。发展生产力系统的目标之一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即每单位时间劳动产生的产出(产品数量)。因此,马克思把生产力发展的概念(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定义为:“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我们在这里一般是指劳动过程的这样一种变化,这种变化能缩短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必需的劳动时间,从而使较小量的劳动获得生产较大量使用价值的能力”(Marx,1867c,431;译者注:《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66页)。发展生产力的另一个目标是通过减少必要劳动时间和艰苦的劳动来促进人的自身发展。
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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