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2011)在其2011年供应商责任报告中称,它对富士康的自杀事件进行了“独立”分析,得出结论认为,有必要聘请“大量心理咨询师”,建立“24小时护理中心,甚至在工厂大楼上安装大网以防止冲动性自杀”,并提供“对热线工作人员和护理中心辅导员的更好培训和更好监测,以确保有效性”(同上,19)。这一系列措辞反映了一种基本的态度,即自杀是由于个人的心理问题,与恶劣的工作条件无关,因此只需要再多几个心理学家和大网就可以解决问题,而不需要改变工作条件。这种态度不仅愤世嫉俗、肤浅、缺乏对问题根源的理解,也极其不人道。在富士康受到质疑时,史蒂夫·乔布斯称:“我们是做的得最好的。事实上,我认为在这一行业中,就工作条件而言,苹果是做得最好的。也许在维持我们供应链的每个行业中也是如此……富士康不是血汗工厂…它是一个工厂。但是,富士康有餐厅、电影院、医院和游泳池。我的意思是,作为一个工厂,它是相当不错的”(Jobs,2010,19:11—20:10)。事实上,乔布斯在合法化目前富士康对公认的剥削问题上所作的工作相当糟糕。为了分析他的观点逻辑,我们可以运用图恩·范迪·伊克(1998,2011)的意识形态模型。乔布斯强调积极的东西(苹果作为一家公司)和否认关于他们的负面事情(自杀的员工)。他在社会责任报告中说苹果是全球领先的企业,而这些工人是有心理问题的,因为他们年轻、单纯,第一次远离家乡:“他们已经让很多的工人离开非常贫困的农村地区,第一次远离家乡,来到这些工厂,他们19岁,与典型的高中生上大学相比他们可能不太愿意离开家”(Jobs,2010,21:07—21:18)。那么,乔布斯的措辞意味着,苹果和富士康没有责任。因为“我们”(苹果、富士康)有很好的工厂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而“他们”(工人)是自杀死的,并不是因为工资低、时间长、虐待和不人道的条件。依据乔布斯的说法,他们自杀是由于他们是年轻、愚蠢的农民。以乔布斯的论点和逻辑,这一切和富士康工厂的工作条件及工资越低、富士康就能赚到更多的利润没有丝毫关系。另外,他的言论还隐含着年龄歧视以及对中国农村的歧视。他们认为:这些自杀的人一定格外愚蠢因为他们年轻,且出身农村。富士康的工人们并不需要乔布斯的工作和他对工作以及工作问题的理解,这些不同种类的工作也不具备乔布斯所谓的企业气质。富士康的工作太多地基于乔布斯的这一意识形态,但为了变得有人情味,他们需要变得只是看上去“非乔布斯”。这意味着,工人作为主体需要认识到:他们不只是“非资本,资本的否定”(Marx,1857/1858b,274;译者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2页)。他们需要意识到自身的这一地位,以在政治上否定存在于富士康工厂、中国、西方和全球资本主义中的劳资对立关系,人们需要把富士康和苹果收归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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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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