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但是,为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存,人类必须出卖他们自己的劳动力,从而对交换价值产生兴趣;而资本家为了获得利润则需要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劳动者首先对商品的质的方面以及商品中资本的量的方面感兴趣,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双方必须相互转化。马克思以如下方式描述了价值的这种联系和资本与劳动之间的阶级关系:“所有权同劳动相分离”(Marx,1857/1858b,295;译者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3页),还包括与价值所有权的分离。劳动时间不是工人的时间,而是资本支配下的时间。因此,劳动是“非价值”、“非资本”、“非原材料”、“非劳动工具”、“非原始产品”(同上;译者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劳动是“绝对的贫穷”,意味着“完全被排除在对象的财富之外”(同上,296;译者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3页)。但同时,私人所有者需要劳动力才能拥有资本、价值、原材料和财富:他们需要劳动力作为生产资本和价值的主体。所以,劳动既是非价值同时是价值;是非资本,同时,是资本;劳动是“价值的活的源泉”,“财富的一般可能性”(同上;译者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3—254页)。“一方面,劳动作为对象是绝对的贫穷,另一方面,劳动作为主体,作为活动是财富的一般可能性”(同上;译者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劳动和价值之间存在着相互矛盾的关系。沃尔夫(DieterWolf,2008,106)反对海因里希的观点,他认为,在商品交换之前,所有商品及其价值都具有社会和社交的特征,因为它们都具有共同的一般特征,即它们都是人类劳动的产品且是在社会中组织起来的人类劳动的产品。马克思把价值和劳动看作是三重意义上的社会范畴:(1)个人劳动生产社会上所有经济生产者所创造的价值:“在商品价值形式中,一切劳动都表现为等同的人类劳动”(Marx,1867c,152;译者注:《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5页)。因此,“不同个人的劳动是相等的”(Marx,1859;译者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20页)。(2)劳动时间是社会所有生产过程的一个特征:“个别劳动时间直接表示为一般的劳动时间”,“个人的劳动时间直接表现为一般劳动时间”(同上;译者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20页)。(3)在社会中进行的产生价值的劳动之结果是一种基于普遍等价的交换(在资本主义生产及交换中表现出来珠形式为货币)上进行交易的产品,所有这些都在交换过程中使用:“作为一般劳动时间,它在一个一般产品、一般等价物、一定量的物化劳动时间中表现出来;这个一定量的物化劳动时间同它直接表现为某一个人的产品时所具有的一定的使用价值形式无关”(同上;译者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20页)。在现代社会中,人的劳动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个人的过程,而是社会的过程作为一个“结合工人”许多工人一起工作,这也是现代劳动和价值生产始终是一个社会过程的另一个原因。沃尔夫(DieterWolf,2002,151—165)批判了巴克豪斯构想的价格和货币是商品的第三个共同要素。相反,他强调价格和货币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价值自身是两个不同商品所共有的第三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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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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