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工具联系起来。实际上,一些中枢、甚至一些传导组织的各种损伤并不是通过某些感性性质或某些感觉所予的缺失,而是通过功能的一种去分化作用获得表达的。我们前面已经指出过,比如,不管损伤定位在感觉通路的什么地方、不管损伤如何发生,我们都能够看到颜色感受性的瓦解:起初,所有的颜色都发生改变,虽然它们的基本色调保持不变,但它们的饱和度下降了;接下来,色谱被简化并归结为四种颜色:黄、绿、蓝、紫红,甚至所有短波颜色都趋向某种蓝色,所有长波颜色都趋向某种黄色,另外,视觉能够根据疲劳程度不时地变化;最后,我们在灰色中达到单色视,尽管一些有利的条件(如对比、长时间感光)能够暂时地恢复二色视。①因此,神经物质损伤的过程并不是逐个地破坏一些已经完全形成的感觉内容,而是让作为神经系统的基本功能呈现的各种兴奋的主动区分变得越来越不确定。同样,在触觉感受性的各种非皮质损伤中,如果某些内容(温度)更不稳定并最先消失,这并不是因为在病人那里已遭到破坏的一个确定的区域有助于我们感受到热和冷(因为,如果我们施加一种足够广泛的刺激,特定的感觉将会获得恢复),②而毋宁是因为兴奋只对一种更有力的刺激成功地呈现出其典型的形式。那些中枢神经损伤看来没有让各种性质受到损害,它们相反地改变了所予的空间构造以及对客体的知觉。正是这一点使人们假定存在着专门的认识中枢,它确定性质所处的位置,并对性质进行解释。实际上,现代研究已经表明,中枢神经的损伤尤其通过提升各种时值—它们在病人那里达到二、三十倍——产生影响。兴奋产生的效果越是缓慢,它们延续的时间就越长,例如,对粗糙的东西的触知觉受到了损害,因为它假定了受限制的一系列印象或者对于手的各个不同位置的一种准确意识。①刺激的模糊定位不能用某一定位的神经中枢的破坏、而要用那些不再成功组成一个稳定整体(每个兴奋都在这里得到一个唯一的值,并且只有通过一种受限制的变化才能被传达给意识)的兴奋的平均化来说明。②这样,同一个感官的各种兴奋的不同与其说在于它们所利用的物质工具,不如说在于那些基础刺激在它们自己之间自发地被组织起来的方式,而且这一组织不论在诸感觉“性质”的层次,还是在知觉层次都是决定性的因素。使一个刺激引起触感觉或热感觉的仍然是它而非被考察的器官的特殊能量。如果我们用一根头发多次刺激皮肤的一个给定的区域,我们最初会有一些点状的、完全分明的、每次都定位在同一点上的知觉;随着兴奋的重复,定位变得不那么精确,知觉在空间中展开,同时感觉不再是特定的了—它不再是一种触觉,而是一种时冷时热的灼烧感;再后来,被试会觉得刺激在移动,并且在其皮肤上划了一个圆圈;最后,什么都感觉不到了。③这意味着,“感性性质”、被知觉者的各种空间规定性,甚至一种知觉的在场或不在场,并不是外在于机体的实际处境的一些效果,而是表现了机体面对刺激并且与它们相关联的方式。在一个兴奋到达与之并不“相配”的一个感官时,它是不会被知觉到的。④因此,机体接受刺激的功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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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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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斯坦因:感觉病理学,第365页。
②同上书,第3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