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子就能够叠加在右手上面或者不得已接受它,而且还成了右手。当我们打算通过把幻肢现象与被试的身体图式联系起来而阐明该现象时,①只有在身体图式不是日常的一般肌体觉的残余,而是变成了其构造法则时,我们才能通过那些大脑痕迹和那些再生的感觉对古典说明做某种补充。我们之所以觉得需要引入这一新词,是为了表达:空间和时间的统一、身体的感觉间统一或感觉-运动16统一可以说是理所当然的,这种统一并不局限于在我们的经验过程中实际地或偶然地联想到的那些内容,它以某种方式先于它们并使它们的联想成为可能。因此,我们通向了身体图式的第二个定义:它不再是已经在经验中确立的那些联想的简单结果,而是对我在感觉间世界中的姿势的全面意识觉醒,是格式塔心理学意义上的一个“形式”。②然而,这第二个定义随后也被心理学家的各种分析超越了。说我的身体是一个形式,即我的身体是一种在其中整体先于各部分的现象,这是不够的。这样一种现象为什么是可能的呢?这是因为,与物理-化学身体的装配或“一般肌体觉”的装配相比,形式是一种新的实存类型。疾病感缺失者瘫痪的肢体之所以在被试的身体图式中不再具有重要性,是因为身体图式既不是实存着的各个身体部分的简单复本,甚至也不是对它们的全面意识,是因为身体图式按照身体各部分对于机体的各种筹划之价值主动地把它们整合在一起了。心理学家常常说身体图式是动态的。①归并为一个确切的意义,这一术语想表达的是:我的身体作为为了某个现实的或可能的任务的姿势向我呈现出来。实际上,它的空间性不像外部客体的空间性或“空间感觉”的空间性那样是一种位置的空间性,而是一种处境的空间性。如果我站在我的书桌前并且通过双手支撑在它上面,那么仅有我的双手得以被突出,而我的整个身体就像彗星的尾巴那样拖在它们后面。我并非不知道我的肩膀或腰的位置,它只不过被覆盖在我的双手的位置中了,而我的整个姿势可以说在我的双手在桌子上的这一支撑中显示出来。如果我站着并且用合拢的手拿着我的烟斗,我的手的位置不是通过烟斗与前臂、前臂与后臂、后臂与躯干、躯干与地面的角度推论地获得确定的。我绝对地知道我的烟斗在何处,由此我知道我的手、我的身体在何处,就像沙漠中的原始人随时能够一下子定位而不需要回忆和累加出发以来走过的路程和偏离的角度那样。用到我身体上的“此”这个词,并非指示一个相对于一些其他位置或相对于一些外在坐标得以确定的位置,而是指示一些初始坐标的设置、活动的身体在一个客体中的锚定、身体面对它的各种任务的定位。身体空间能够与外部空间相区别,并且包住自己的各个部分而不是摊开它们,因为它是表演的明亮所必需的剧场的黑暗,是姿势及其目标突出于其上的蛰伏的背景或模糊的力量储备,②是一些确定的存在、一些图形和一些点能够在它面前显现出来的非存在区域。总之,之所以说我的身体能够是一个“形式”,之所以说在它面前能够有出现在一些无关紧要的背景上的一些优先图形,是因为它被自己的各种任务所吸引、因为它朝向它们而实存、因为它为了达到其目标而汇聚于自身,而“身体图式”最终说来是表达“我的身体是在世界之中的”的一种方式。①就涉及我们现在唯一感兴趣的空间性方面来说,本己身体始终不言而喻地是图形和背景结构中的第三项,任何图形都显现在外部空间和身体空间的双重视域中。因此,我们应当把任何仅仅考虑一些图形和一些点的身体空间分析当作抽象的抛弃掉,这是因为,没有视域,这些图形和点既不能被构想,也不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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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身体
①比如莱密特:我们身体的形象。
②科纳德:身体图式,批判的研究和修正的尝试》,第365页和第367页。比尔格-普林茨和凯拉把身体图式定义为“关于作为整体项的本已身体以及它的各个肢体和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知识”。同上书,第3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