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部分中发生的事情都是“有感觉的”并“充满活力地认识”它们。①至于感觉的主体,它不需要成为一个没有任何地面重量的249纯粹虚无。只有当它作为构造意识,应该同时处处在场、与存在共外延并思考宇宙的真理时,这一点才是必要的。但是,被知觉场景并不属于纯粹存在。严格地像我所看到它的那样来把握,它只是我的个体历史的一个环节。既然感觉是一种重构,它就假定了在我这里有一种预先构造的各种积淀;作为感觉的主体,我整个地充满了我最初对之感到惊讶的各种自然能力。因此,我不是黑格尔所说的“存在的窟窿”,而是已经自已形成并可以自行瓦解的一个凹陷、一个褶皱。②
让我们强调这一论点。我们如何能够避免为己与在已的二者择一?知觉意识如何会被其客体所充塞?我们如何能够区分感性意识和理智意识?这是因为:第一,任何知觉都发生在一个一般性的氛围中,并作为匿名者呈现给我们。我不能在我说我理解了一本书甚或我决定献身于数学这样一种意义上说我看到了天空的蓝色。我的哪怕是从内部看到的知觉都表达了一种给定的处境:我看到了蓝色,因为我对那些颜色是有感觉的;相反,各种个人行为创造了一个处境:我是数学家,因为我决定成为数学家。因而,如果我想准确地表达知觉经验,我就应该说,某人在我这里知觉,而不是我在知觉。就像我们在我们真正活在感觉层次上时通过感觉置我们于其中的惊愕体验到的,任何感觉都包含着一粒梦幻的、人格解体的种子。认识或许确实告诉了我,没有我的身体的一种适应,感觉就不可能发生,比如,没有我的手的一种活动,就不会有任何确定的接触。但是,这种活动在我的存在的外围展开,我对成为我的感觉的真正主体并不比对我的出生或我的死亡有更多的意识。不管我的出生还是我的死亡都不可能作为我的经验向我呈现,因为,如果我那样构想它们,那么为了能体验它们,我就要假定自己先于我自身而实存,或者在我自身之后继续存在;因此,我不能真正地思考我的出生或我的死亡。因此,我只能把自已领会为“已经出生”和“仍然活着”,把我的出生和我的死亡领会为前个人的视域:我知道某人出生了、某人死了,但我不能认识我的出生和我的死亡。作为严格意义上的自己类别的最初者、最后者和唯一者,每一种感觉都是一种出生和一种死亡。有感觉经验的主体和感觉一道开始、一道结束,由于他既不能领先于自己也不能在自己之后继续存在,感觉就必然在一个一般性的场所中向它自身显现,它来自于我自身这一边,它归属于一种领先于它并在其后继续存在的感受性,就如我的出生和我的死亡隶属于一种匿名的出生率和死亡率一样。通过感觉,我在我的个人生命和我的各种本己行为的边缘抓住了一种它们从中出现的给定的意识生命,我的双眼、我的双手、我的双耳(它们是足够多的自然的自我)的生命。每当我体验到一种感觉的时候,我就体验到它关涉的不是我自己的存在,我对之负责并对之作出决定的那一存在,而是已经对世界采取立场、已经向世界的某些方面开放并与它们同步的另一个自我。在我的感觉与我之间,总是存在着一种原本的获得的厚度,它阻止我的经验对它自身是明晰的。我把感觉体验为一种已经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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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被知觉的世界
①苛勒:物理格式塔,第180页。
②我们已经在别处表明,从外部来看的意识不可能是一种纯粹的为己(行为的结构,第168页及以下)。我们开始看到,从内部来看的意识也没什么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