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承认这一点而无损于诸感官的统一性。因为各个感官是相通的。音乐并不处在可见的空间之中,但暗中破坏它,包围它,使它移动,只一会儿工夫,穿戴非常整齐的听众们—他们装出鉴赏家的样子,并通过语言和微笑相互交流着,却没有察觉到他们脚下的土地在晃动——就像是在暴风雨的海面上东倒西歪的全体船员。这两个空间只有在一个共同世界的背景上才能被区别开来,只是由于它们两者对整体存在有着相同的企图才会进人到竞争之中。它们恰恰是在彼此对立的那一时刻结合在一起了。如果我想把自己封闭在我的诸感官之一中,比如,我整个地把自己投射到双眼之中,我沉浸在天空的蓝色中,那么我很快就不再意识到在注视;在我想使自己整个儿地成为视觉的那一时刻,天空为了成为我在该时刻的世界不再是一种“视知觉”。感官经验是不稳定的,它与那种同我们的整个身体一道形成并向一个感觉间的世界开放的自然知觉无关。同关于感性性质的经验一样,关于孤立的“感官”的经验只会发生在一种非常特殊的态度中,它不能用于对直接意识的分析。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我注视着放在桌子上的很多张白纸,一些通过窗户而被照亮,另一些则处在阴影之中。如果我不分析我的知觉,如果我着眼于整个场景,那么我可能会说所有的纸张在我看来都是一样白的。然而,它们中的一些处在墙壁的阴影之中。它们怎么会不和另一些一样白呢?我决定好好瞧一瞧。我让自己的目光凝视它们,也就是说,我限定我的视觉场。我甚至能够透过一个把它们从场域的其余部分分离出来的火柴盒或透过一扇窗户上的一个有孔的“屏障”来观察它们。不管我使用这些装置中的一个还是满足于用肉眼来观察,在一种“分析的态度”①中,这些纸张的外表都会变化:它不再是被一道阴影覆盖的白纸,而是一种灰色或微蓝的、有厚度且难以定位的物质。如果我重新考虑场景的整体,我就会发现被阴影覆盖的那些纸张过去不相同于、从来都不相同于被照亮的那些纸张,此外也不是客观地有别于它们。被阴影覆盖的纸张的白色并没有让自己被精确地归人黑-白系列之中。②它不是任何确定的性质,而我是通过让自己的双眼凝视视觉场的一个部分使性质显现出来的:那时并且只是在那时,我才发现自己面对自己的目光深入其中的某种感受质而在场。然而,什么是凝视呢?从客体方面来看,凝视就是把被凝视的区域与场域的其余部分分离开来,就是中断场景的整体生命,它在考虑亮度的情况下赋予每一可见的表面一种确定的色彩;从主体方面来看,凝视就是用一种观察(即我们的目光随意地控制的一种局部视觉)来替代整体视觉(我们的目光在其中把自己给予整体场景,并且让自己被它侵入)。远非与知觉共外延的感性性质是一种好奇或观察的态度的特殊产物。当我不是将我的整个目光交付给世界,而是转向这一目光本身时,当我问自己我确切地看到了什么时,它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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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被知觉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