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出现了。它不是出现在我的视觉与世界的自然交流之中,它是对我的目光的某个问题的回答,是试图在其特殊性之中认识自己的一种二阶的或批判性的视觉的结果,是我在要么担心弄错要么打算着手对视觉进行科学的研究的时候“对纯粹视觉事物”产生的一种“注意”①的结果。这种态度使场景消失了:我透过减光屏看到的那些颜色或画家眯起双眼时所捕获的那些颜色不再是一些颜色-客体——墙壁的颜色或纸张的颜色,而是并非没有厚度、全都模糊地处在一个虚拟平面上的一些彩色区域。②因此,存在着一种自然的视觉态度,我在其中与我的目光结成同盟、通过它把自己交付给场景:于是,场域的各个部分就在一个使它们可以被辨识和可以被视为同一的组织中联系起来了。当我打破我的视觉的这种整体结构化时,当我不再粘着我自己的目光时,当我考问视觉而不是体验它时,当我想要检测我的各种可能性时,当我想解开我的视觉与世界、我自己与我的视觉之间的联系以便捕捉它和描述它时,性质这种分离的感受性就展示出来了。通过这一态度,在世界碎化为各种感性性质的同时,知觉主体的自然统一性也破碎了,我最终没有认识到自己是一个视觉场的主体。然而,如同有必要在每一种感官的内部重新发现自然的统一性一样,我们将使先于诸感官之分化的感觉活动的一个“原初层”显现出来。根据我凝视一个客体,还是我让自己的目光发散开去,或者最后我把自己整个地投入到事件中去,同一种颜色也就相应地向我显现为表面颜色(Oberflächenfarbe),它处在一个确定的空间场所,它延展在一个客体上面,——或者它变成了氛围颜色(Raumfarbe)并整个地围绕客体而扩散;或者我在自己的眼里感觉到它是我的目光的一种振动;或者最后它向我的整个身体传递了一种相同的存在方式,它充满我,不再称得上是颜色。同样,存在着一种在我之外回荡在乐器里的客观声音,一种萦绕在客体和我的身体之间的氛围声音,一种在我这里振动的声音(“我仿佛成了笛子或摆钟”);在最后一个阶段,声音因素消失并变成为我的整个身体的一种变化的非常确定的经验。①感觉经验只支配一个狭窄的边缘:要么声音和颜色通过它们自身的排列构成了一个客体:烟灰缸、小提琴,而且这个客体一开始就向所有感官说话;要么在经验的另一端,声音和颜色被接纳到了我的身体中,要把我的经验限定在单独一种感觉储存器中变得困难了:它自发地向所有其他的感觉储存器漫溢。在我们刚才描述的第三阶段,只是通过一种毋宁指示了声音的方向或颜色的方向的“腔调”,感觉经验才得以被详细说明。②在这一层次,经验是如此含混,一种听觉节奏使一些电影画面融合在一起了,并产生了一种运动知觉,而如果没有这种听觉支持,相同的一连串画面将过于缓慢,难以产生频闪运动。③声音改变了那些颜色的各种连续的画面:一种强音强化了它们,声音的中断使它们颤动,一种低音则使蓝色更深或更暗。①我们越是接近自然知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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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被知觉的世界
① 卡茨:对纯粹光学的看法,转引自盖尔布,前引著作,第600页。
②同上。
③韦尔纳:感觉与感觉活动研究,第一卷,第1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