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们不能谈论深度综合,因为综合假定了,或至少比如说康德式的综合—设定了一些离散的项,因为深度没有设定分析将会说明的那些透视显象的多样性,而只是在稳定的事物的背景上隐约地预感到了它。如果我们把这种准-综合理解为时间性的,那它就能够获得阐明。当我说我看见了远处的一个客体时,我要说的是我已经掌握了它,或我仍然掌握着它,它在空间之中的同时,也在将来或过去之中。①有人也许会说,这只对我来说是这样:我知觉到的电灯在已地和我同时实存,距离存在于那些同时的客体之间,而这种同时性被包含在知觉的意义本身之中。无疑是这样。但是,对空间进行实际界定的共存并不外在于时间,它是两个现象隶属于相同的时间波段。至于被知觉的客体与我的知觉的关系,它并不是在空间之中且在时间之外把两者联系在一起:它们是同时代的。“共存者的次序”不可能与“持续者的次序”分离,或毋宁说,时间不仅仅是对一种持续的意识。知觉提供给我一个依据两个维度(这里-那里-下面的维度和过去-现在-将来的维度)展开的广义的“在场之场”。②后一个维度使前一个维度得以理解。我“掌握”或“拥有”没有明确设定空间透视(表观大小和表观形状)的远处客体,就像我把没有任何变形、没有居间“回忆”的最近过去“仍然掌握在手中”一样。③如果我们还想谈论综合,那么就像胡塞尔所说的,这将是一种“过渡综合”:它不是把一些离散的透视联系在一起,而是实现从一种透视向另一种的“过渡”。当心理学想把记忆建立在对某些内容或回忆,即对已经消逝的过去在身体中或无意识中的当前痕迹的拥有之上时,它就陷入到一些没完没了的困难之中了,因为从这些痕迹出发,我们永远不能理解对作为过去的过去之认识。同样,如果我们从某些在世界的一种等距离中或一种平面投影(就像回忆是过去在现在中的投影)中被给予的内容出发,我们永远不可能理解距离知觉。我们只能把记忆理解为对过去的一种直接拥有而不需要各种居间内容,同样,我们只能把距离知觉理解为一种在过去出现的地方返回过去的远处的存在。记忆逐步被建立在从一个瞬间向另一个瞬间的连续过渡之上,建立在每一瞬间连同它的整个视域在下一瞬间的厚度中的嵌人之上。同样的连续过渡意味着在那边的连同其“真实”大小的那样的客体,总之意味着如果我在它旁边,我就会在我从这里对它的知觉中看到的那样的客体。不存在有待于提出的关于“记忆的保留”的讨论,只存在某种使过去显示为意识的不可剥夺的维度的注视时间的方式;同样,也不存在距离问题,只要我们知道恢复距离在其中得以被构成的活的现在,它就是直接可见的。
第二章 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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