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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觉现象学(梅洛-庞蒂文集 第2卷)(phénoménologie de la perception ) · 第 376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387 · 第二章 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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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觉现象学(梅洛-庞蒂文集 第2卷)(phénoménologie de la percep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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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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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自己的统一性,但这是因为我们总是假定有某个人在它的各种效果的展开中视它为同一的。各种“动态现象”从亲历它们、扫视它们、对它们进行综合的我这里获得它们的统一性。我们于是从15一种破坏了运动的运动思维过渡到一种寻求为它奠基的运动经验,但也从这一经验过渡到它无之不会意味着任何东西的一种思维。

因此,我们既不认为心理学家有理,也不认为逻辑学家有理,毋宁说,应该认为两者都有理,应该找到承认正题和反题两者都为真的办法。当逻辑学家要求对“动态现象”本身进行构造,要求借助我们在其轨迹中追随之的运动物体来描述运动时,他是有道理的;但是,当他把运动物体的同一性表述为一种明确的同一性时他是错的,而且他自己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在心理学家这一边,当他切近地描述现象时,他违心地被导向把运动物体置于运动之中,但是,他通过自己借以构想这个运动物体的具体方式恢复了优势。在我们刚才追踪的、我们用来说明心理学和逻辑学之间的永久争论的讨论中,韦特海默究竟想要说什么呢?他想要说,对运动的知觉相对于对运动物体的知觉不是第二位的,我们并不拥有一种对先是在这里然后是在那里的运动物体的知觉,接下来拥有一种把这些处于连续中的位置联系起来的视为同一;①它们的多样性不能被归在一种超越的统一性之下;最终说来,运动物体的同一性直接“自经验”喷发出来。①换言之,当心理学家把运动说成是包含了起点A和终点B的一种现象(AB)时,他并不是要说不存在运动的主体,而是说无论如何运动的主体都不是一开始就出现在其位置上的、静态的一个给定的客体A:在存在着运动的范围内,运动物体被卷入运动之中了。心理学家或许会赞同,在任何运动中,即使不存在一个运动物体,至少也存在一个推动者,前提条件是我们不能把这一推动者与我们通过在轨迹的无论哪个点上中断运动所获得的那些静态图形中的一个相混淆。正是在这里,他取得了胜过逻辑学家的优势。由于没有能够在任何涉及世界的成见之外恢复与运动经验的联系,逻辑学家只能谈论在已的运动,以存在的措词来提出运动的问题,这最终使它得不到解决。他说,不管在轨迹的不同点上的那些不同的显现(Erscheinungen)如何,它们只有是同一个运动物体的、同一个被显现者(Erscheinende)的、同一个透过所有这些显现自身显现(darstellt)的某物的显现时,才是同一个运动的显现。但是,除非运动物体在其轨迹的不同点上的显现本身是作为一些离散的透视获得实现的,否则运动物体就不需要被设定为一种单独的存在。原则上,逻辑学家只知道论题意识,正是对一个完全确定的世界,对一种纯粹的存在的这一假定、这一设定限制了他关于杂多的概念,并因此限制了他关于综合的概念。运动物体或毋宁说我们已经谈到过的推动者,并非在运动的各个阶段的下面是同一的,它在它们那里是同一的。不是因为我在地上重新找到了同一块石头,我才相信石头在运动过程中是同一的。恰恰相反,是因为我已经知觉到它在整个运动过程中是同一的——一种不言明的、仍有待于去描述的同一性———,我才去捡起它,我才重新找到了它。我们不应该在运动着的石头中实现我们在其他地方知道的关于石头的一切。逻辑学家说,如果这是一个我知觉到的圆,那么它的所有直径都是相等的。但是,按照这种看法,也应该把几何学家在圆中已经能够发现和将能够发现的全部属性都放到被知觉的圆中。然而,正是作为世界之事物的圆预先且在己地拥有分析将在其中发现的一切属性。在欧几里得之前,圆形树干就已经具有欧几里得所发现的各种属性。但是,在向欧几里得之前的希腊人显现的作为现象的圆中,正切的平方并不等于整个正割和它的外面部分的乘积:这个平方和这个乘积并不在现象中出现,同样,那些相等的半径并不必然在现象中出现。作为一个未定系列的明确而协调一致的知觉的客体,运动物体具有一些属性,而推动者只具有一种样式。被知觉的圆有一些不相等的直径是不可能的,或者运动没有任何的推动者是不可能的。但是,被知觉的圆更没有一些相等的直径,因为它根本就没有直径:它向我呈现,它通过其圆形外貌,而不是通过论题思维后来可以在它那里发现的“属性”的任何一种让自己被认识,并区别于其他图形。同样,运动并不必然地假定一个运动物体,即由一组属性来规定的一个客体,它只需要含有一个“在运动的某物”,至多包含一个“有色的”或“有光的某物”就行了,不需要实际的颜色或光亮。逻辑学家排除如下这一排中假设:圆的诸半径必定要么相等要么不相等,运动必定要么有要么没有运动物体。但是,只有把圆看作是在己的事物或在己的运动,他才能这样做。然而,我们已经看到,这最终会使运动变成不可能的。如果不存在一种先于客观世界的运动(它是我们涉及运动的全部断言的源泉),如果不存在一些先于存在的现象(我们可以认识、辨别它们,我们可以谈论它们,简言之,它们有一种意义,尽管它们还没有被主题化),那么逻辑学家就没有任何可思考的东西,哪怕是运动的某种显象。①心理学家要把我们带回到的正是这一现象层。我们不会说它是非理性的或反逻辑的。只有关于一种无运动物体的运动的设定才会是这样的。只有对运动物体的明确否定才会违反排中律。只应该说现象层是完全前逻辑的,并将始终停留为这样。我们的世界形象只能部分地由存在组成,应该承认在它那里有从所有部分包围存在的现象。我们不要求逻辑学家考虑一些在理性看来等于无意义或伪意义的经验,我们只是想把在我们看来有意义的东西的界限往后推移,并把主题意义的狭窄区域放回到包含它的非主题意义的区域之中。运动的主题化导致了同一的运动物体、导致了运动的相对性,也就是说破坏了它。如果我们想要严肃地看待运动现象,我们就应该构想一个不仅仅由一些事物,而且也由一些纯粹过渡构成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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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被知觉的世界

① 韦特海默说,运动物体的同一性不是通过一种猜想获得的:“应该是同一个物体在这里或那里。”第1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