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或我们的活动重新发现或恢复的东西,是它们要对之准确回答的一个问题。被提供给注视或触摸的客体唤醒了某种运动意向(它不仅瞄向本己身体的各种动作,而且还瞄向它们似乎将取决于67的事物本身)。我的手之所以知道硬和软,我的目光之所以知道月光,这是因为它们是我与现象相关联并与之交流的某种方式。在我们记忆中的硬和软、粗糙和光滑、月光和日光,首先不是作为一些感觉内容被给予的,而是作为某种共生的方式、外部具有的入侵我们的某种方式、我们具有的接受它的某种方式而被给予的,而记忆在这里只不过使它由之而出的知觉框架突显出来了。如果每一种感官的恒常的东西都可以被如此理解,那么问题可能不在于用那些稳定属性的一个集合或这一集合的概念来界定这些恒常的东西得以在其中统一起来的感觉间事物。一个事物的各种感觉“属性”共同构成了同一个事物,就像我的视觉、我的触觉和我的所有其他感觉共同构成了同一个身体的整合成了一个唯一行动的各种能力一样。当我模模糊糊地看桌子时,我将把它作为桌子表面来认识的那个表面已经吸引我对它进行调焦,并唤起了把它的“真正”外观给予它的那些凝视活动。同样,被呈现给一个感官的任何客体都唤起针对它的所有其他感官的一致活动。我看见一种表观颜色,因为我有一个视觉场,场域的排列把我的目光一直引导到它,—我知觉一个事物,因为我有一个实存场,因为显现出来的每一现象都把作为一系列知觉能力的我的整个身体吸引到了实存场。当我的经验处于其最高的清晰度时,我穿透了各种显象,我通达了实在的颜色或者实在的形状;而贝克莱完全有可能反驳我说,一只苍蝇或许会不一样地看相同的客体,或者说一架高分辨率的显微镜会改变它:这些不同的显象对于我来说是某个真实场景的,即被知觉的构形在那里对于一种充分的清晰度来说已达到了其最大丰富性的场景的显象。①我有一些视觉对象,因为我有一个丰富性和清晰性在那里成反比的视觉场,因为被单独考虑每一个都趋向于无限的这两种要求一旦结合在一起,就会在知觉过程中确定一个成熟点和一个最大值。同样,我把关于事物或实在(不再只是一种对视觉而言的或对触觉而言的实在,而是一种绝对的实在)的经验称为我与现象的完全共存,称为现象在所有关系中都处于其最高程度的关联中的时刻;而那些“不同感宫的所予”都被引导到这个唯一的极,就像我的那些瞄向在显微镜下都围绕着一个优先的瞄向摇摆一样。我不会把一种现象一就像那些色彩区域一样,它没有透过我对它具有的各种不同经验而提供任何最大程度的可见性,或者就像在地平线上遥远而细小、在天顶上定位混乱而且分散的天空一样,它听任自己被那些最靠近自己的结构所污染,而不以自己的任何构形对抗它们—称为视觉事物。如果一个现象(比如一束反光或一阵微风)只向我的五官之一呈现,那么它就是一个幽灵;它只有当碰巧也能对我的其他感官诉说时—比如就像当风在景致的摇动中既猛烈又让自己可见时那样,才会接近实在的实存。塞尚说过,一幅画在它自己那里甚至包含了景致的味道。②他想要说的是,颜色在事物上面(以及在完全重新抓住了事物的艺术作品中)的排列由其自身意味着它对其他感官提出的考问给出的全部回答;意味着一个事物如果没有这种形状、这些触觉属性、这种音色、这种气味,它也就没有这种颜色;意味着事物是我的不可分割的实存投射在它自己面前的绝对完满性。事物的超出自己的所有固定属性的统一性不是一种基质、一个空的X、一个内在的主项,而是在每一属性中都可以找到的这一独特腔调,是各种属性为其第二位表达的这一独特的实存方式。比如,一只玻璃杯的易碎性、硬度、透明性和清脆的声音表达了一种独一无二的存在方式。如果一位病人看到了魔鬼,那么他也看到了它的气味、它的火焰和它的烟雾,因为魔鬼的含义统一性就是这种辛辣的、硫化的和灼热的本质。在事物中有一种把每一感性性质与其他感性性质联系起来的象征。热作为事物的一种振动被给予经验,颜色则似乎是事物逸出自身之外,一个极热的物体发红乃是先天必然的,正是它的过度振动使它发出了光芒。①感性所予在我们的目光下或在我们的手下的展开就如同一种自己教自己的语言,含义在那里是由符号的结构本身分泌出来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严格地说我们的感官考问各种事物,而后者则对前者做出回应。“感性显象是那在显示的东西(kundgibt),它把它自已所不是的东西表达为如此这般的。”我们就像理解一种新的行为那样理解事物,也就是说,不是通过一种理智的归类活动,而是通过我们自己重新开始那些可观察的符号在我们面前勾勒的实存方式。一种行为可以勾画出对待世界的某种方式。同样,在事物的相互作用中,每一事物都通过它在与外部的全部相遇中所遵循的一种先天获得刻画。一个事物的意义就像心灵寓于身体中那样寓于这一事物:它并不在显象的后面;烟灰缸的意义(至少它的就像其在知觉中被给出的那样的整体的、个体的意义)并不是关于烟灰缸与它的各种感觉外观相协调的、并且唯有知性能够通达的某种观念,它赋予烟灰缸以生机,它明显地在烟灰缸那里获得体现。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在知觉中事物“亲自”或“有血有肉地”被给予了我们。在他人之前,事物实现了这一表达的奇迹:一个向外部显示的内部,一种下降到世界中并在那里开始实存的、我们只有通过在它所在之处用目光寻找它才能充分理解的含义。因此,事物是我的身体,更一般地说我的实存(我的身体只不过是其稳定结构)的相关项,它是在我的身体对它的把握中被构造的,它并不首先是对于知性而言的一种含义,而是可以被身体的审视所通达的一种结构;如果我们想要如同实在在知觉经验中向我们显现的那样描述实在,那么我们将发现它充满了各种人类学谓词。鉴于在各种事物之间或在各种事物的外观之间的那些关系总是以我们的身体为中介,整个自然就是我们自己的生活的演出,或者是在某一种对话中的我们的对话者。这就是为什么归根结底我们无法构想没有被知觉的或不可能被知觉的客体。正如贝克莱说过的,即使一片从来没有人造访的沙漠也至少有一个目击者,而当我们想到它的时候,也就是当我们进行知觉它的思想实验的时候,那个目击者就是我们。事物从来都不可能与某个知觉它的人相分离,它实际上从来都不可能是在已的,因为它的各种连接就是我们的实存的那些连接本身,因为它是在一种目光的末端或者一种赋予它以人性的感觉探索的尽头存在的。在这一范围内,任何知觉都是一种交流或一种相通,是一种陌生意向经由我们而获得恢复或者得以完成,或者相反,是在我们的各种知觉能力之外的、作为我们的身体与各种事物的配对的实现。我们之所以没有更早地觉察到这一点,是因为对被知觉世界的意识觉醒由于客观思维的各种成见而变得困难了。它的不变职能是还原所有证实主体与世界的结合的现象,并且用作为在已的客体和作为纯粹意识的主体的明晰观念替代它们。因此,它切断了把事物和肉身化主体统一起来的那些联系,它只让感性性质(排除了我们已经描述过的那些显现方式),尤其是视觉性质继续存在以便来构成我们的世界,因为它们有一种自主性的表面现象,因为它们不那么直接地与身体联系在一起,它们把一个客体呈现给我们而不是把我们带进一种氛围之中。但实际上,所有事物都是一个环境的一些凝结,对于一个事物的任何明晰的知觉都亲历了与某种氛围的一种预先交流。我们不是“双眼、双耳、各种触觉器官以及它们的大脑投射的一种组合……,正如所有的文学作品……都只不过是构成语言的那些声音以及它们的文字符号的各种可能排列的一些特例,同样,各种性质或各种感觉代表了构成我们的世界的伟大诗歌的要素。一个只认识声音和字母的人绝不了解文学,不能抓住它的终极存在,绝对抓不住任何东西,同样肯定的是,世界不会被给予那些对他们来说各种感觉’已经被给定了的人,没有任何关于世界的东西是他们可以通达的”。①被知觉者不一定是作为有待认识的项被呈现在我面前的一个客体,它可能是只在实践中被呈现给我的一种“价值统一体”。如果有人拿走了我们居住的一个房间里的一幅画,我们会知觉到一种变化,但不知道是何种变化。构成我的环境的一部分的一切都被知觉到了,而我的环境包括了“其实存或非实存、其本性或改变对我来说都具有实际重要性的一切”②:我甚至还不能列举它的种种征象、我甚至还不能预见它,但我已经对它“信心满满”并做好了准备的尚未出现的暴风雨;癔症患者没有能够明确抓住的、不过却共同决定了他的各种活动和他的定向的视觉场四周;我甚至不再能够觉察到、但对我来说仍然在那里的对其他人的尊重或忠诚的友谊(因为当它们被抛弃时,它们就会让我立足不稳)。③爱情既在费利克斯·德·旺德耐斯为德·莫尔索夫人准备的花束中存在,也明显地在抚爱中存在:“我认为,那些颜色和叶子产生了一种赏心悦目的和谐和诗意,犹如一些音乐短句在爱者和被爱者的内心深处唤醒了千百种回忆。如果颜色是有组织的光线,它难道就不应该像乐曲的那些组合有其意义那样有一种意义吗?……爱情有其纹章,伯爵夫人暗中把它破解了。她向我投来就像一位病人被触及创伤时发出的喊叫那样的尖锐目光:她是又羞愧又欣喜。”花束显然是爱情的花束,但又不可能说出花束中究竟什么意味着爱情,这甚至就是为什么莫尔索夫人可以接受它却没有违背她的种种誓言。除了注视它,没有理解它的其他方式;而这样一来,它就说出了它要说的东西。它的含义对于另一种实存来说是一种可读的、可理解的实存的痕迹。自然的知觉不是一门科学,它没有设定它所指向的那些事物,它没有远离它们以便观察它们,它亲历它们,它是就像把我们与我们的祖国联系在一起那样把我们与世界联系在一起的“意见”或“原本信念”,被知觉者的存在是我们的整体实存朝着它而被极化的前述谓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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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被知觉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