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们认识到,围绕我们的各种首创性,围绕属于我们的这一严格的个人筹划,存在着一般化的实存的,一些已经形成的筹划的,一些总是处在我们和事物之间并且把我们定性为人、资产者或工人的含义的区域。只要自然的或社会的集合不再是一个未成形的这个并且凝结为一种处境,只要它具有一种意义,总而言之,只要我们实存,一般性就已经在起作用,我们面向我们自己的在场14就已经以一般性为中介了,我们就不再是纯粹意识。任何事物都通过一个中介呈现给我们,这一中介是事物将其基本性质给予了它的中介;这一块木头不是一些颜色和一些触觉所予的组合,甚至也不是它们的整体格式塔,它是木头的本质由之出现的东西;这些“感觉所予”调整某个主题或例证某种风格(它就是木头本身,它围绕就在这里的这块木头以及我对它产生的知觉形成了一种意义视域)。就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自然世界不外是所有可能的主题和风格的所在之处。它不可分割地是一个没有同类的个体和是一种意义。相应地,主体的一般性和个体性、定性的主体性和纯粹的主体性、常人的匿名和意识的匿名并不是哲学必须在其中进行选择的两种主体概念,而是具体主体所是的一个唯一结构的两个环节。我们考虑一下比如说感觉活动。我对我面前的这一红色茫然失神,一点也不能定性它,这一经验似乎确实让我与一个前人类的主体建立起了联系。谁在知觉这一红色呢?这不是我们可以命名的、我们可以将之放人其他知觉主体之列的一个人。因为在我具有的这一红色经验和其他人向我讲述的这一红色经验之间,任何直接的对比都永远是不可能的。我在这里处于我自己的视点之中,而且因为任何经验——在它是印象的范围内——都以同样的方式严格地是我的经验,所以似乎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主体包含了所有经验。我形成一种思想,比如,我思考斯宾诺莎的神;这一思想(就像我亲历的那样)是某种永远没有人能够进入的景致,即使我成功地与一个朋友就斯宾诺莎的神的问题进行了一番讨论。然而,这些经验的个体性本身并不是纯粹的。因为这一红色的厚度、它的此性、它具有的充实我和影响我的能力,来自于它引发并且从我的注视中获得了某种振动,并且假定我对红色是其一种特殊变化的颜色世界是熟悉的。因此,具体的红色突出在一个一般性的背景之上,这就是为什么,甚至不用转入他人的视点,我就在知觉中把自己领会成一个知觉主体,而非独一无二的意识。在我的红色知觉的周围,我感觉到了知觉没有达到的我的存在的全部区域,以及保留给颜色和视觉的区域,而知觉就是通过它们达到我的。同样,我关于斯宾诺莎的神的思想只在表面上是一种严格独一无二的经验:它是某个文化世界(即斯宾诺莎哲学)具体化的,或者某种哲学风格(我从其中立即认出了“斯宾诺莎主义”的观念)的具体化。因此,我们没有必要问思维主体或意识为什么觉察到自已或是人或是肉身化的主体或是历史的主体,而且我们不应该把这一觉察看作是思维主体从其绝对实存出发进行的另一种运作:绝对的流在它自己的目光之下或是显现为“一种意识”或是显现为人或是显现为肉身化的主体,这是因为它是一个在场之场—面对自身、面对他人和面对世界在场,这是因为这一在场把它投入到它以之为起点而获得理解的文化世界和自然世界之中。我们不应该把它表象为与自身的绝对接触、一种没有任何内在裂缝的绝对密度,而是相反地把它表象为一种在外部继续进行的存在。如果主体使自己及其各种存在方式成为一种持续的、始终独特的选择,我们就可以问,为什么他的经验与经验自身相关联并且向他提供一些对象、一些确定的历史阶段,为什么我们有一个对所有时间都有效的一般时间概念,最后,为什么每个主体的经验都与其他主体的经验相联系。但是,这一问题本身却是应被质疑:因为被给予的不是时间的一段、然后是另一段,不是某一个体之流、然后是另一个体之流,而是每一主体性通过它本身、一些主体性通过彼此在自然的一般性中、在主体间生命与世界的内聚中的重新开始。现在实现了为己和为他、个体性和一般性的调和。真正的反思不是把我作为自满自得的且不可通达的主体性,而是作为与我的面对世界和他人的在场的同一的自我而给予我自己,就如同我现在所实现的那样:我就是我看到的一切,我就是一个主体间的场域,这并非不顾及我的身体和我的历史处境,相反通过成为这一身体和这一处境,以及透过它们成为全部其他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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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为己存在与在世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