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诸生产部门(这里有729个生产部门)有729个劳动日,即1+2+6+18+54+162+486。这已经是一个分工颇为精密的社会了。
但我们且假设,到G部门,我们的推移就尽头了。情形究将怎样呢?我们将会有一个生产物,它包含着1456个劳动日,其中有486日是新加的劳动,972日是实现在不变资本内的劳动。这486劳动日,可以被投用到F1-162诸部门。但包含在不变资本内的972劳动日,要由什么去购买呢?在 $G ^ { 4 8 6 }$ 部门之外,没有任何新的生产部门,从而也没有新的劳动部门了。而在它后面,除开FF62,又没有任何部门可以和它们交换。G1-486已经把它们所包含的工资和利润,完全用在F¹-162上面了。所以,在G1-486总生产物中实现的672劳动日,与其不变资本价值相等的,依然是卖不出去。所以,我们把A的8码麻布或24小时,(在其生产物内代表不变资本价值的)推延到将近800个生产部门,还是一点用处没有。
有人以为,如果A不把它的全部利润和工资用在麻布上面,而以其中一部分用在 $\mathtt { B } ^ { 1 }$ 和 $\mathtt { B } ^ { 2 }$ 的生产物上,情形就会不同。但这种想象,也无济于事。A, $\mathrm { B } ^ { 1 }$ , $\mathrm { B } ^ { 2 }$ 内包含的新加的劳动时间,只能支配一个与其自身相等的劳动时间。他们多购这种生产物,便会少购别种生产物。那只会使我们的计算紊乱,决不会把结果改变。所以,怎样办呢?
在以上的计算上,我们得下式:
假设,在上述的计算中,最后的324劳动日,F的不变资本,是由农民自己去代置,那就是从他自己的生产物取出来,把它再投回到土地去,从而,不是由新的劳动支付。在这情形下,计算也通得过去。不过,谜的得到解决,仍不过因为不变资本一部分是自行代置,即不分解为工资和利润。
第二篇 亚当斯密和生产劳动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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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那是由A自己消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