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机关车的制造上,每天都会有大车的铁屑,排泄出来。这种铁屑会被扫集起来,再卖给(或记在贷方)那种以主要原料供给机关车建造业者的铁生产者。铁生产者使铁屑取得整块的形态,把新的劳动加到里面去。在这种铁屑被他送回到机关车建造业者手里时所采用的形态上,这种铁屑就成了代置原料的生产物的一个价值部分。这种铁屑就是这样在这两种工厂之间,来来去去;当然,不是同一的铁屑,但会不断有一定量的铁屑。这个部分,是交替在这两个产业部门形成原料;在实际上,不过由一个工作场所,徜徉到别一个工作场所。所以,它不会加到最后的生产物内,却只是不变资本在自然形态上的代置。
实际,机械建造业者供给的每一个机械,从价值方面考察,都分解为原料,新加劳动,机械的磨损。但加入其他部门的生产内的总和,从价值方面考察,只能等于机械的总价值,减那不断在机械建造业者和铁生产者间来来去去的不变资本部分。农民所卖的1卡德小麦,是和别1卡德小麦一样贵。卖去的1卡德小麦,和那在种子形态上还回土地的1卡德小麦,不会更便宜。不过,如果生产物是等于6卡德,每卡德等于3镑每卡德都包含新加劳动,原料,和机械这个价值成分农民必须保留1卡德,作为种子,那他就只会售卖5卡德,合计售得15镑。〔消费者〕对于那包含在1卡德种子内的价值成分,好像就不须支付了。所卖生产物的价值既等于其内包含的一切价值要素,新加劳动和不变资本,消费者怎样能不支付不变资本,而将生产物购去呢?问题正是在这里。
以下一段话,指示了愚钝的萨伊,对于这个问题,是怎样不了解:“要完全了解所得问题,我们必须注意,一个生产物的总价值,是分成各种人的所得;因为每一个生产物的总价值,都是由土地所有者,资本家,和劳动者(industrieux)的利润合成的;这几种人合起力来,使这种生产物生产出来。结果是,一个社会的所得,等于所生产的总价值,不是像经济学者一派所想象,等于土地的纯生产物。……一国的所得如果只由所生产的价值超过所消费的价值之剩余构成,那就会引出这个全然背理的结论来,即:一个国家,如其在一年内所消费的价值等于所生产的价值,就不会有所得。”(前书第二卷第63页,64页)那就是,该国在既往的年度是有所得,在未来的年度却将会没有。当然了,说劳动的年生产物全分解为所得,是错误的,因为年劳动的生产物只在劳动的年生产物内,形成一部分。但说加入逐年个人消费界的生产物,会全部分解为所得,却是正确的。只由新加劳动构成的所得,能够支付一部分由新加劳动构成,一部分由原有劳动构成的生产物,换言之,新加劳动不仅可以在这个生产物内支付它自身,并且能够支付原有的劳动,那不过是因为也由新加劳动和原有劳动构成的别一个生产物部分,只代置原有的劳动,只代置不变资本。
第二篇 亚当斯密和生产劳动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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