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连续的人们(家长或遗传线)b. 单独的个人c. 联合体(国家、教会或别的集体)
2.正义的主题(见第1节)\*a. 社会的基本结构b. 社团集体的规范c. 国际法
- 选择对象的提出(见第21节)\*a. 较短(或较长)的表格b. 各种可能性的一般特征
4.进入的时间(见第24节)\*a. 活着的人们(在懂事的年龄)在任何时候b. 所有现实的人们(那些在某一时期活着的人们)同时地c. 所有可能的人们同时地
5.正义的环境(见第22节)\*a. 休谟的中等匮乏的条件b. 在上述条件外,再加上进一步的极端条件
6.原则的形式限制(见第23节)\*a.一般性、普遍性、公开性、有序性和终极性6. 对上述条件的修正,比方说,较少的公开性。
7.知识与信仰(见第24节)\*a. 无知之幕b. 充分的信息c. 部分的知识
8.各方的动机(见第25节)\*a. 相互冷淡(有限的利他主义)6. 社会团结和良好意愿的因素c. 完全的利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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