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政府各业务部门产生的业务数据、社情民意数据、环境数据以及社会数据等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的汇聚和落地存储,并进行质量治理、挖掘融合、深度学习,形成基础库、主题库、共享库、开放库等,通过数据管理门户、数据开放门户共享开放给政府部门和社会大众,为政务大数据应用提供计算、分析、展示等基本能力服务,为政府及社会提供共享交换、数据增信、金融创新等数据增值服务。
3.8.1 政府有哪些数据资源
政府的数据资源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政府所拥有和管理的数据,如典型的公安、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环境、金融、统计、气象等数据。
●政府工作开展产生、采集以及因管理服务需求而采集的外部大数据(如互联网舆论数据)。
从政府“拥有或控制”的角度来讲,政府数据资产大致可分为5类,分别如下。
●政府资源才有权利采集的数据,如资源类、税收类、财政类等。
●政府资源才有可能汇总或获取的数据,如建设、农业、工业等。
●因政府发起才产生的数据,如城市基建、交通基建、医院、教育师资等。
●政府的监管职责所拥有的大量数据,如人口普查、食品药品管理等。
●政府提供的服务的客户级消费和档案数据,如社保、水电、教育、医疗、交通路况、公安等。
3.8.2政府大数据应用案例
政府在建设和应用大数据的过程中有独特的优势。政府部门不仅掌握着80%有价值的数据,而且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资源,整合推动大数据发展的各方力量。政府作为大数据建设和应用的主导力量,积极应用大数据决定着能否发挥大数据隐含的战略价值,对行业来说具有引领性作用。以下是一些政府大数据的应用案例。
- 工商部门
●企业异常行为监测预警
重庆依托大数据资源探索建立注册登记监测预警机制,对市场准入中的外地异常投资、行业异常变动、设立异常集中等异常情形进行监控,对风险隐患提前介入、先行处置,有效遏制虚假注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同时,积极推动法人数据库与地理空间数据库的融合运用,建设市场主体分类监管平台,将市场主体精确定位到电子地图的监管网格上,并集成基本信息、监管信息和信用信息。平台根据数据模型自动评定市场主体的监管等级,提示监管人员采取分类监管措施,有效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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