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站在一个面对数字对象的门槛上,西蒙东、拉图尔、斯蒂格勒、哈曼、许煜或许正在打开这个潘多拉的盒子,这是一个序曲,因为数字对象的出现,意味着我们从实体(Substance)或真实(Real)角度来认识对象的路径出现了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将基于数字技术的数字对象纳人考察。我们还必须注意的是,对数字对象甚至不能简单从鲍德里亚的虚拟和拟真对象来考察,这里并不具有真实和虚拟的二元论,因为虚拟对象即便是信息与计算机技术制造的结果,但在内在周期性因果逻辑上并没有触动之前的关联环境,在这个意义上,虚拟对象仍然是一个旧范畴。对真正的数字对象的问题,我们今天所面对的第三方支付、大数据计算,乃至将我们每个人的实存数据化和计算化,需要从拉图尔的拟-对象和西蒙东的技术对象来重新考察,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同时从行动者网络中的拟-对象和关联环境下的周期性因果关系角度思考数字对象的确立,而这条道路只是刚刚为我们开启了一道缝隙,它的降临势必会为我们带来关于对象理论的革命。
一般数据、虚体与数字资本
① Yuk Hui, On the Existence of Digital Objects, Forword by Bernard Stiegler,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2016, p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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