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1857—1858年手稿”中使用的是“所有权关系或规律”这一术语。其中,第一条所有权规律是劳动与所有权的同一性,第二条所有权规律则是劳动与所有权的相互否定,并且上述观点的提出是在分析资产阶级所有权时提出的(笔记本IV第50页)。在第一个规律向第二个规律转化的过程中有一个过渡环节:产品以私人所有物的形式拿到流通场所中,即对自己劳动产品的私人所有权也就是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而这样一来,劳动=创造他人的所有权,所有权将支配他人的劳动”①(笔记本Ⅱ第7页)。在《七个笔记本的索引(第一部分)》中,马克思才第一次使用“占有规律”这一术语,并列了“占有规律及其在简单流通中的表现”(没有标上手稿中的页码)与“占有规律的转化”(这里标注的是笔记本VI第1、2页和笔记本VI第37、38页,而不是笔记本IV第50页)两个标题。
到了笔记本B’中,马克思又阐述了简单流通中占有规律的两种表现:(1)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占有产品,(2)产品的让渡(VeräuBerung)或产品向社会形式的转化(笔记本B’第17-19页)。其中,“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占有产品”表明劳动与所有权还是同一的,这体现在简单商品流通中并作为其前提而存在,因为只有承认劳动是所有权的基础,即承认自己的劳动是最初的占有过程,才能实现劳动者间各自产品的等价转让(Entäusserung)以及劳动者对他人产品的第二级的占有。一旦产品发生让渡或向社会形式转化:“自己的产品成为交换价值(货币),即社会产品,而社会产品又成为自己的产品(个人的使用价值,个人消费的对象)”②,他人就可以通过货币直接占有劳动者的产品,劳动与所有权的分离就已经产生了。到了《资本章计划草稿》和《我自己的笔记本的提要》中,马克思才在“占有规律的转变”的标题下标注了“笔记本IV第50页”。
通过上述内容的梳理,我们就能得出如下结论:第一条所有权规律即劳动与所有权的同一性=简单流通中占有规律即第一条规律的第一个表现≠第一条占有规律;两条所有权规律转化的中间环节即所有权与劳动的分离=第一条占有规律的第二个表现;第二条所有权规律=占有规律的转变即第二条占有规律。①为清楚起见,谨将上述内容列下图所示:
第五章 资本一般及其生产总过程(上)
①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92.
②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第二章初稿片断和第三章开头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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