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归正传。资本为了实现价值增殖必须在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中不断持续周转,否则自身就不能成立。资本经历着生产资本→商品资本→货币资本→生产资本的形式变换,使其价值不断地流动着。在上述形式变换中,资本始终保持着自我保存价值和自行增殖的本性。马克思将整个资本作为价值不断转移和流动中的规定命名为流动资本。资本只要是作为在不同形式间不断变换的价值主体,就都是流动资本。要言之,资本实质上是流动资本。这里的流动资本,指的是贯穿于资本流通的所有阶段中的各种形式的统一的规定性,也就是流动资本的一般性规定。其所以为一般性规定,是因为一般性将特殊性包含在内,并使后者从属于自己。
但是,资本作为价值主体不是单调的流动。当资本不可避免地停留在产品、商品、货币和生产条件等诸形式时,资本的价值就被固定在每个具体的形式中。正如马克思所说:“当资本不能投入市场的时候,它便作为产品固定起来;当资本必须停留在市场上的时候,它便作为商品固定起来。当资本不能和生产条件交换的时候,它便作为货币固定起来。最后,在生产条件停留在自己作为条件的形式上而不进入生产过程的时候,资本就又固定起来,并且丧失价值。”①他将资本的这个规定命名为固定资本。这里的固定资本,是指限定在资本流通的具体阶段上的具体形式的规定性,也就是固定资本的一般性规定。只要否定资本让其价值不断流动的本性,非流动资本就等于固定资本。换句话说,在作为绝对的流动资本的资本的增殖这个本质规定中,本身包含着否定的规定即作为固定资本的资本的减值这个限制性规定。作为过程的统一的流动资本具有的价值增殖本性,被作为过程中的特定阶段的固定资本所制约。
(二)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特殊性规定
在资本流通的总过程中,可以把大流通和小流通区分开来:前者是资本通过再生产达到的流通,即资本从离开生产过程到再回到生产过程的整个时期;后者是资本同活劳动能力的交换,即始终同生产过程本身同时并行的、连续不断的流通。其中,在小流通中,主要是价值的再生产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展开的,资本的形式变换和物质变化是联系在一起的。工人将自己的活劳动能力转让给资本家,以此获得资本的货币形式来购买生活资料,从而实现活劳动能力的再生产。能够购买的生活资料在量上和在质上都受到资本的货币形式的限制。此外,工人从资本家手中得到的工资是由劳动时间来衡量的,而这个劳动时间是将为了再生产活劳动能力而消费的资本的货币形式对象化而得到的,因为被交换的价值总是对象化劳动时间。在马克思看来,进入小流通中的这部分作为生活资料基金或工资的资本,是真正的流动资本。“这种资本不仅在形式上被规定了;而且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即它作为可消费的和直接进入个人消费的产品的物质规定,也构成它的形式规定的一部分。”①
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逻辑建构
①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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