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有了简单的命令,就可以依靠权力要求,而非有效性要求,达到协调行为的约束效果;这样认为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以为可以根据策略行为影响对手的模式,来分析这种权力要求的功能,那就是错误的。只有在极端的情况下,一种命令式的意志表达才能得到…,而且前提是要彻底服从威胁力量。在一般情况下,简单命令只能在交往行为范围内发挥作用,因为言语者提出命令要求所立足的权势,得到了接受者的承认而且只有当这种权势是立足于现实中的习惯力量,而非明确建立在规范权威基础之上,它才会得到接受者的承认。因此,我想阐明的是,规范权威命令与一般命令之间不能截然区分开来,相反,现实中的习惯力量与规范的权威力量之间是有着一定的联系的。因此,我们所说的一切具有以言行事力量的命令,都可以根据规范权威所要求的模式来加以分析。由此看来,我错误认为的范畴区别,退缩成了一种次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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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