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的藏经阁 · 原书印刷页

哈贝马斯作品集 交往行为理论 第一卷 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 · 第 19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5 · 交往行为理论

书名
哈贝马斯作品集 交往行为理论 第一卷 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
作者
未记录
印刷页
19
PDF 物理页
25(从 0 开始)
章节
交往行为理论
UUID
d6c14ac7-04dd-43ff-b8c8-f495a729ff0a
来源类型
original_book
页面 SHA-256
c0dd1c145e5841e0407fa434532bf36eab7e137a71b65ba1ff6643a4205ff12c

当然,这种类型的经验研究的基本概念必须十分牢靠,因为只有这样,它们才能参与从合理性的角度重建意义语境和解决问题。认知主义的成长心理学在这方面堪称典范。比如说,皮亚杰理论传统认为,狭义上的认知发展,包括社会认知发展和道德的发展,都是认知潜能逐步发展的结果,对于这一结果,我们可以从内部加以重构。相反,如果行为理论从经验主义的角度对解决问题、合理引导行为以及学习水平等所依据的有效性要求加以篡改和否定的话,那么,合理性结构的外现过程严格来讲就不能说是学习过程,最多只能说是适应能力有所增长而已。

在社会科学范围内,社会学是最早使用其基本概念去介入合理性问题的学科。把社会学和其他学科进行比较,我们就会看到,社会学这样做既有科学史的原因,也有一些具体的原因。我们先来看看政治学(Politikwissenschaft)。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政治学曾经把自己从理性自然法(Naturrecht)中解脱了出来。但现代自然法的出发点依然还是欧洲古代的观念,它们认为社会表现为一个靠政治建构起来并用法律规范加以整合的共同体。不过,现代资产阶级成文法概念,为社会结构的设计程序和从常规角度把法律一政治制度建设成为一种合理的机制提供了可能。具有经验倾向的政治学必须彻底摆脱这些资产阶级成文法概念。政治学把政治看作是社会的一个分支系统,因而无须承担从整体上把握社会的使命。从科学的角度把道德一实践的合法性问题置之度外,或者认为它们只是一些合法性信仰的经验问题,用描述就可以解决掉;政治学这样做和自然法的规范主义背道而驰,从而也就和合理性问题失之交臂。

一、导论:对合理性问题的理解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