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库尔曼非常认真地探讨了解释实践的完成行为式特征,并且指出,至少当我们可能对事实自身有一个沟通的时候,才会有意义理解可言:理解一部文本,要求与作者取得沟通,作者只要是一个有资格的主体,就决不会彻底客观化。因为资格作为一种能力,表明能够得到主体间共同承认的有效性要求作为取向,这也就意味着,行为者在面对解释者的时候肯定会对自身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就像他从针对他的假设前提的批判中肯定会学到些什么一样:“只有当他者——在那些想了解他的人眼睛里—(1)始终能够说出一些的确新鲜而惊人的内容,只有当他(2)的确能够表达出一些超越试图了解他的人的观点的高见,只有当试图了解他的人的确能够从他那里学到点什么,以及(3)…只有当他者的确能够说出点真实的东西,他作为主体才会得到认识和承认。”W. Kuhlmann (1975),84.
217 H.G. Gadamer,(1960), 271。
一、导论:对合理性问题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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