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主义(Rationalismus):在历史哲学和发展理论当中,科学和技术是合理化模式。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它们具有范式特征,这一点韦伯也没有否认。但是,要想充当进步概念和进化概念的范式,就必须从启蒙或实证主义的角度对科学和技术加以评价,也就是说,必须把科学和技术看作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它们对于人类的历史具有重要意义。19世纪末的资产阶级文化批判以尼采以及生命哲学家为代表,他们所反对的就是这种准形而上学的评价方式。韦伯也未能摆脱对科学文明的悲观主义评价。23他坚决反对合理化过程在现代社会中脱离道德的价值趋向,而放任自流。因此,科学和技术在他的合理化理论中失去了范式的地位。韦伯集中研究的是目的理性行为制度化的道德一实践基础。
根据上述四个方面,我们从一开始就可以从经验科学的角度再次接手如下问题:怎样才能把现代社会的发生和发展看作是合理化的过程,而又不会落入经验主义的窠臼。我将首先探讨韦伯所解释的社会合理化现象,以便阐明不同的合理性概念,因为这些合理性概念是韦伯研究的潜在基础(1)。韦伯的理论涉及宗教合理化和社会合理化,也就是说,既涉及现代意识结构的一般历史形成过程,也涉及这些合理性结构在社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我将对这些复杂的关系系统地加以重建,具体在于:根据韦伯的宗教社会学著作,揭示出世界观合理化的逻辑(2),由此进一步推导出社会合理化的结构模式,以便探讨新教伦理的作用(3)和法的合理化过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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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