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霍克海默并不是站在逻辑经验主义的立场上来批判传统理论命题的。霍克海默对形而上学的批判,并不是逻辑经验主义所做的那一套,把理性和科学错误地等同起来;相反,霍克海默反对的正是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与形而上学之间错误的协同。因为这样做只是抬高了科学理论,而对科学理论的理解没有任何帮助。霍克海默认为,新实证主义和新托马斯主义一样,都掌握了局部的真理,因为它们都试图“在思想领域里扮演一种专制的角色”。94和传统主义一样,逻辑经验主义必定会追溯不证自明的最高原则;而这一原则不过是一些科学方法,它们自身的基础尚不明确,但逻辑经验主义把它们推向了极端,用以代替上帝、自然或存在。实证主义拒绝对他们所坚持的科学与真理的同一性加以论证,而只对科学实践中所发现的操作程序加以分析。对科学制度的推崇或许就表现在这个方面,但是,一定的程序之所以会得到科学的承认,则需要从规范的角度加以论证
要想成为绝对权威,就必须证明科学是一种精神原则,而不能只用经验程序加以推导,然后再用关于科学结论的独断范畴来使之成为绝对真理。95
当然,霍克海默批判科学主义的“有限真理”,本身也使用了一定的标准,人们感兴趣的是他对这个标准的解释。毫无疑问,他不是从某种理论中得出这一标准的:这种理论用一个更加广泛的真理和认识概念来解释现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精神科学的基础;就是沿着内在的科学批判这条崎岖的道路,寻找到他孜孜以求的自我反思的标准;自我反思一直深入到生活世界的基础,深入到行为结构以及科学理论和客观思想的形成语境。96从下面这段话中,我们还看不出他在上述两者之间究竟是作何种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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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